21歲男子留字出走要求家人幫忙還債

金融 法律 法制 社會 南方都市報 2017-06-09

南都訊 記者顧慧敏 “當你看到這張紙我已經在路上,請不要找我,之前的話全是騙人的……”6月6日晚,21歲的小湯在留下這張字條後離家出走,至今未歸。小湯的姐姐稱,弟弟此前被人誘騙,在社交平臺上賭博,後又從多個網絡平臺借款,可能是因無力償還而一走了之。

據湯小姐介紹,弟弟小湯今年21歲,平時不太喜歡與人交往。三年前,他從技校畢業後,一直沒有找到正式工作,暫時賦閒在家。去年11月份開始,小湯突然被QQ“好友”拉進多個涉及賭博遊戲的QQ群,沉迷其中無法自拔。為了拿出錢款進行這些遊戲,小湯先後在手機上下載了多個不同的app貸款。今年4月,有催債公司的電話打到家裡,家人才察覺小湯參與了賭博,並無力償還貸款。“當時父母曾經教育過他,讓他不要再賭博了,但是沒有用。”湯小姐說。就在離家出走一週之前,小湯曾經拿走了家裡的幾千元現金用於貸款償還。6月6日上午,小湯又拿走了家裡的存摺,並從中取出了一部分現金。當晚7點多,趁家人不注意,小湯帶上身份證,留下一張字條就離開了家,至今聯繫不上。字條裡稱,“放過我……不然你們捉(抓)我回去,我就只有走上絕路。我好煩這個家,(老媽)你幫我還完這筆錢,我不要家產一分錢……以後我會工作打回錢給你。”

據湯小姐的初步統計,小湯在多個平臺的借款達6萬餘元,目前還有幾千元未結清。湯小姐質疑,這些平臺的借貸步驟太過簡單,並沒有考慮借款人的實際償還能力。在小湯使用的魔法現金、玖富萬卡、閃銀錢包等借貸平臺上,南都記者發現,這些平臺都號稱借款快速便捷,僅需提供身份證、銀行卡賬號即可申請貸款。

據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劉永斌律師介紹,目前還沒有相關法律層面的條文對互聯網金融借貸平臺進行規範,在去年出臺的《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中也沒有對借款人主體的年齡等作出限制,而僅僅是對平臺經營做出要求。他建議對借貸投資人進行合格限制以避免出現無力償還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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