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管標準體系生變,中國大步邁向新金融時代!

金融 數字貨幣 十三五 美國 每日金融 2017-06-11

“十三五”期間,我國金融監管標準體系將發生系列變化。中國開始大步邁向新金融時代!

金融監管標準體系生變,中國大步邁向新金融時代!

今天上午,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國家標準委等5部委聯合發佈《金融業標準化體系建設發展規劃(2016-2020年)》,提出“十三五”金融業標準體系建立的一攬子措施。

《規劃》提出:將建立新型金融業標準體系,建立金融業標準監督評估體系,持續推進金融國際標準化等。新型金融業標準體系,將全面覆蓋金融產品與服務、金融基礎設施、金融統計、金融監管與風險防控等領域;推進金融國際標準化,將在移動金融服務、非銀行支付、數字貨幣等重點領域,加大對口專家排出力度,爭取主導1-2項國際標準研製。

這意味著,在“十三五”期間,我國的金融監管標準體系將發生系列變化,其中之一就是金融國際標準化。那麼,在國際上,發達的歐美國家的金融監管體系是怎樣的,又帶給我們怎樣的思考和啟示?

美國

美國的金融監管體系經歷了一條由分業管理走回混業管理之路。

10年前的次貸危機暴露出美國金融監管體系的嚴重缺陷,美國財政部於2008年公佈了金融監管改革藍圖,奧巴馬政府上臺後,提出進行徹底的金融改革。

2009年6月,美國政府正式公佈自1929年“大蕭條”以來最徹底的全面金融監管改革方案,這份被稱為美國金融監管體系改革“白皮書”、長達88頁的改革方案几乎涉及美國金融領域的各個方面,從更嚴格的消費者保護政策到出臺對金融產品更為嚴格的監管規則,白皮書把遊離在監管之外的金融產品和金融機構,全部置於聯邦政府的控制之下。

在“白皮書”基礎上,美國製訂了“金融監管改革法案”——《華爾街改革和消費者保護法案》,奧巴馬於2010年7月21日簽署該法案使之成為法律,華爾街正式掀開新金融時代序幕。

美國金融監管改革法案的主要內容如下:

一、成立金融穩定監管委員會,負責監測和處理威脅國家金融穩定的系統性風險。

二、設立新的消費者金融保護局,對提供信用卡、抵押貸款和其他貸款等消費者金融產品及服務的金融機構實施監管。

三、將此前缺乏監管的場外衍生品市場納入監管視野。

四、限制銀行自營交易及高風險的衍生品交易。

五、設立新的破產清算機制,責令大型金融機構提前做出自己的風險撥備,防止金融機構倒閉再度拖累納稅人救助。

六、美聯儲被賦予更大的監管職責,但自身也受到更嚴格的監督。

英國

英國金融監管體系走過的則是一條從自我管制到央行干預、混業經營,再到分業經營、分業監管之路。

2012年,英國頒佈金融服務法案,其內容分為兩大部分:

一、在2019年完成實施銀行業與證券業分業管理;確保儲蓄人在銀行破產時獲取優先賠償;政府有權保護銀行處置虧損;對分業後的銀行設置更高資本充足率標準。

二、監管體系(主要由四個主體組成):

1,英格蘭銀行(賦予央行權利)。

2,金融政策委員會(設在央行內,負責審視金融系統可能的風險)。

3,審慎監管局(由央行下屬法人機構組成,重點對銀行業和保險業審慎政策實施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4,金融行為監管局(屬獨立監管機構、監管以資本市場為主的各類金融機構包括諮詢公司的經營行為)。

歐盟

歐盟金融監管是一條由混業監管走向分業監管之路。歐盟金融監管體系(2012年)分為宏觀審慎監管與微觀審慎監管兩部分。宏觀審慎監管由歐盟系統風險理事會負責,微觀審慎監管由歐盟監管局聯合委員會負責。

美、英、歐盟金融監管體系的共同點主要有三點:

一、金融監管主旋律是立法變革。

二、構建宏觀、微觀審慎並重的監管協調機制。

三、強化對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

美、英、歐盟金融監管體系的主要區別在於:美國由分業走向混業;英國與歐盟則從混業走向分業。

行內人士指出,中國的金融監管體系與美國有一定的相似性,美國金融監管體系改革,對進一步改革與完善中國金融監管體系有重要啟示和值得借鑑之處,同時,結合英國與歐盟金融監管體系的演變和發展現狀,美、英、歐盟的金融監管對我國的主要啟示是:

一、建議成立國家金融穩定監督委員會,走綜合監管、統一監管之路,強化宏觀金融審慎監管。

二、提升與完善人民銀行作為宏觀審慎監管者的主體地位。

三、在法律條款、賬戶、清算結算基礎設施上確保銀行業與證券業分業管理。

四、對大型金融機構可採取“一對一”的監管措施。

五、必須注重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今天5部委發佈的《規劃》尚未有具體的實施細則,金融監管標準體系的具體變化尚是未知。可以預見的是,隨著監管標準體系的變化,中國將大步邁入新金融時代。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