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患精神分裂症三年 妻子不堪忍受起訴離婚被駁回

【丈夫患精神分裂症三年 妻子不堪忍受起訴離婚被駁回】在廣東梅州五華縣,阿福與阿紅是一對結婚近二十年的夫妻,孕育了三個孩子。但三年前,阿福突患精神分裂症,至今未見好轉。阿紅不堪重負,遂起訴離婚。法院審理認為,夫妻倆婚後感情牢固,阿福雖患病,但這並非必然導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從醫院的診療計劃來看,阿福所患的精神疾病是可以進行藥物和心理治療的。阿紅在丈夫患病期間更應陪伴在其身邊細心照顧,讓其感受到家庭的溫暖,這樣才更有利於病情的康復,而不是通過離婚來逃避夫妻撫養義務,遂作出不予准許離婚的判決。(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 章程)

丈夫患精神分裂症三年 妻子不堪忍受起訴離婚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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