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鎮擴權”的改革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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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鎮擴權”的改革能量

日前,為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深入推進經濟發達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決策部署,廣東省政府組織制定《廣東省人民政府賦予經濟發達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試點鎮縣級行政職權通用目錄》,決定將325項縣級行政職權賦予試點鎮人民政府。這是廣東深化“強鎮擴權”改革試點的一次重大探索。

近年來,廣東全力推進“強鎮擴權”改革試點,取得一系列積極成效。而從改革趨勢看,廣東正立足區域發展實際,將更多基層管理迫切需要且能夠有效承接的事權下放,不斷釋放鎮域經濟社會發展活力,推進基層社會治理現代化。

“小馬拉大車”

近年來,在工業化和城鎮化的推動下,中國沿海發達地區一些鄉鎮經濟發展水平迅速提升,並且吸納了大量的外來人口,導致鄉鎮政府所面臨的管理與服務需求急劇擴張。但是相對滯後的鄉鎮管理體制,卻沒有能力提供與之相適應的公共服務,這種現象被學界形象地稱為“小馬拉大車”。

為改變這一困境,強鎮擴權改革應運而生。2007年,浙江率先在全省啟動強鎮擴權改革試點,賦予選定的省級中心鎮部分經濟社會管理權限。2009年,廣東省選擇佛山市南海區獅山鎮等4個鎮率先推行簡政強鎮事權改革試點工作。2010年,強鎮擴權全國層面的改革試點啟動,中央編辦會同中央農辦、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安部、民政部、財政部在13個省份確定了25個經濟發達鎮進行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試點。

強鎮擴權的背後,是經濟發達省份的強鎮破除體制限制的訴求。這些經濟發達省份存在著一批人口和經濟規模特別大的鎮,卻普遍面臨著行政管理體制不適應發展需求的問題,如相應的財權、公共服務能力、管理機構不匹配等等,“小馬拉大車”的問題隨著經濟社會發展日益突出。

廣東省首批開展強鎮擴權改革試點的佛山市南海區獅山鎮,地處廣佛經濟圈核心地帶,是珠三角地區的一個“超級鎮”。2018年獅山鎮實現地區生產總值1048.7億元,常住人口達80萬,其經濟規模和人口規模比一些縣(市)甚至地級市都要大。

像獅山鎮這樣的“超級鎮”,以前公務員編制不過數十人,卻要承擔數十萬人口的公共服務,屬於典型的“小馬拉大車”。為了解決基層行政人員短缺問題,這些“超級鎮”不得不長期以“政府僱員”的形式聘請行政管理人員,有些局除了局長、副局長,幾乎都是聘用人員。

這些經濟發達鎮要為鎮域內的眾多人口和企業提供服務,這些鄉鎮在傳統的行政管理體制下缺少相應的行政權限,公共服務難以滿足現實需求,給企業與民眾帶來了諸多不便。與此同時,鎮政府無解決權限,卻要為由此引發的一些社會問題承擔責任,責任如西瓜、權限如芝麻,這給當地政府造成了很大壓力。

“現行的鄉鎮管理體制延續的是按照農業生產設計的體制,對於那些經過多年發展,工業化、城鎮化水平較高的地區,這種設計在一定程度上束縛了‘強鎮’自主作用的發揮。” 華中師範大學政治學研究院教授徐勇表示。

推進政府層級扁平化

人口集聚、經濟發展是經濟發達鎮體制改革的動力所在。近年來,廣東全力推進經濟發達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試點。各試點鎮政府功能與運行機制不斷完善,政務服務水平日漸提高,社會治理能力得到增強,有效激發了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的內生動力。

2009年10月,廣東在“先行先試”的戰略定位下選擇佛山市順德區容桂街道和南海區獅山鎮、東莞市塘廈鎮和石龍鎮等4個鎮推行簡政強鎮事權改革試點工作,並逐步在全省推開。

在改革試點中,廣東按照“能放則放、依法下放”的原則,賦予多個經濟發達鎮部分縣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如東莞市結合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下放給試點鎮數百項事權。廣州市增城區賦予新塘鎮對垂直管理部門、市派出機構幹部的協同考察任免權、績效評議權和獎懲建議權等權限。

據《南方》雜誌記者觀察,廣東各試點地區通過授權、委託和調整派駐機構管理體制等方式,將產業發展、城鄉規劃建設、項目投資、社會管理、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和民生事業等基層管理迫切需要的管理權限,下放到經濟發達鎮,為基層群眾、企業發展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服務。

2018年底,清遠市佛岡縣湯塘鎮被確定為經濟發達鎮行政改革試點鎮。湯塘鎮由此獲得了佛岡縣下放的部分縣級管理權限,包括行政審批、行政處罰及相關行政強制和監督檢查權,涉及環境衛生、交通運輸、食品藥品、市場管理、安全生產等多個方面,重點強化發展產業經濟、提供公共服務、加強社會管理和城鎮規劃建設管理等職能,完善基層政府功能,提高鎮政府服務能力。

從目前改革試點工作取得的成效來看,強鎮擴權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試點鎮“小馬拉大車”的困境。改革中所凸顯的政府層級扁平化趨勢,對於推進政府決策的科學化、提升行政效能成效明顯。

在學界看來,以推進政府層級扁平化為邏輯的強鎮擴權,正是實現鄉鎮協調發展的重要抓手。“強鎮擴權在建設中是以一個城市的標準來發展鄉鎮,實質是縱向權力結構的扁平化和權力中心的下移。”徐勇表示。

如何將擴權落到實處

在廣東,強鎮的經濟社會規模與管理權限之間的不協調已經成為其發展的主要問題之一,“強鎮擴權”的改革亟須提速,也正在提速。這些年來,廣東強鎮擴權的改革實踐為破解經濟發達鎮面臨的體制機制障礙,探索和創新新型城鎮化行政管理體制提供了可借鑑的豐富經驗,並不斷向全省推廣。

強鎮擴權是深化鄉鎮行政體制改革的一次積極探索,這一實踐有助於激發基層政府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創新政府管理與服務新模式,推動鎮域經濟社會發展。然而,有調研發現,其在實踐中也遭遇了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

強鎮擴權的一個重要內容就是權力下放和體制的激活,權力問題是改革實踐中最突出的問題。權力下放後,經濟發達鎮應享有比原來更多、更大的經濟管理權限、社會管理自主權及執行權,但政策落實的相關銜接和配套機制,如組織配套、人事配套等不健全,將會導致權力下放後無法正常運作發揮效能。

在一些試點地區,《南方》雜誌記者發現,雖然上級政府為了促進鄉鎮發展下放了很多權限,但放權的幅度太大,沒有考慮到鎮級政府的承接能力,很容易導致權力斷鏈及權力真空,造成隱患。有的地方幹部表示,權力下放是好事,但很多權力直接下到鎮,目前存在不少困難:一是鎮級政府被賦權以後的很多探索,並沒有相配套的政策、法律依據作為支撐;二是鎮級政府人數有限、人才極度匱乏,承接難度大。

強鎮擴權並不僅是簡單地擴大經濟發達鎮的經濟社會管理權限,它同時融合了工業化、城鎮化的特點。如何將下放的權力落到實處?專家建議,強鎮擴權試點既要發揮地方的積極性、主動性,上級政府也有必要為權力的下放制定統一的規章制度,使這項改革在符合國家法律制度的範圍內運行,改革和調整應按照法律對地方政府權限的規定來實施。

而在更多試點地區的基層幹部看來,“擴權”的目的在於提升政府為人民服務的能力,因此這也需要鄉鎮為權力的下放做好相應的人才支撐,比如增強鄉鎮幹部隊伍凝聚力、提升幹部活力,通過加強學習提高鄉鎮行政人員的總體素質和履職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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