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制度改革見實效 青島又被國務院表揚啦

經濟 新三板 投資 創業 半島網 2017-04-30

半島全媒體記者 王媛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對2016年落實有關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實幹成效明顯地方予以表揚激勵的通報,青島市被點名表揚,被表揚原因是“推動工商註冊制度便利化工作及時到位、落實事中事後監管等相關政策措施社會反映好”。據悉,從2013年起,青島的商事制度改革舉措一條接一條落地,意義重大的就有11條,市場空前解放,創業熱情被激發。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16年底,島城市場主體數量首破100萬戶,創業密度達到1105戶,居全省第一、副省級城市第四。

青島受表揚還有激勵

4月28日,記者在中國政府網看到了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通報全文,此次通報,是對2016年落實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適度擴大總需求、促進創新驅動發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有關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實幹、取得明顯成效的26個省(區、市)、90個市(地、州、盟)、127個縣(市、區)予以表揚,並相應採取24條措施予以激勵支持。

記者看到,表揚名單共分為24組,青島市位於第1組,被點名表揚的理由是,推動工商註冊制度便利化工作及時到位、落實事中事後監管等相關政策措施社會反映好。

不僅有表揚,還有激勵。國辦表示,2017年,青島市將優先選為企業登記註冊便利化改革,社會共治、風險分類監管、大數據監管等事中事後監管工作的試點地區,優先授予外商投資企業登記註冊權限,優先考慮批准設立商標註冊申請受理窗口。

創業密度全省第一

說到青島的商事制度改革,得從2013年開始計算。公司註冊資本實繳改認繳、年檢改年報、“先照後證”、“三證合一”等改革措施相繼出臺落地,緩解了創業資金籌集壓力,解決了經營資格限制問題,極大地降低了創業成本。

2016年,青島市工商局結合全市實際,又推出了多項利民利企改革舉措,構建事中事後監管體系,大大激發了社會創業熱情和市場活力。統計數字顯示,截至2016年底,全市市場主體總量達到100.48萬戶,較2012年底增長103.81%,年均增長10.2萬戶,佔全省市場主體總量的七分之一,居全省首位,居副省級城市第四。

城市創業密度是指每萬人擁有市場主體戶數,是反應市場活力的一項直觀指標。2016年,青島市新登記市場主體17.7萬戶,平均每個工作日新誕生市場主體708戶,其中新誕生各類企業268戶,較2012年分別增長84.86%和152.83%。截至2016年底,全市創業密度達到1105戶,是全省平均水平721戶的1.5倍,居全省第一,居副省級城市第四。

於此同時,註冊資本(金)數額大幅提高,截至2016年底,全市市場主體註冊資本(金)總額23094.5億元,較2012年底增長179.61%,佔全省註冊資本(金)總額的近五分之一,居全省首位。

改革落地促企業結構優化

伴隨商事制度改革舉措的逐條落地,島城市場經濟發生了前所未有的變化,首先是企業發展結構實現優化,“個轉企、企升規、規改股、股上市”的組織形式升級鏈漸露端倪。

據青島市工商局的統計,2016年底,全市市場主體中企業與個體工商戶佔比為35:65,企業佔比同比提高3個百分點。全市各類企業中,公司制企業達到33.85萬戶,佔全部企業比重為97.44%,較2012年底提高了110.64%。全市註冊資本億元以上企業達到3909戶,較2012年增長123.12%。

2016年,全市上市公司總數達150家,同比增長50%,其中主板上市45家,新三板掛牌企業105家,新三板掛牌企業較2014年增長近10倍。

商事制度改革壯大了民營經濟主體,截至2016年底,全市民營市場主體達到97.49萬戶,佔全市各類市場主體總量的97.02%,較2012年底增加50.83萬戶,增長108.94%。全市民營市場主體註冊資本達到14490.1億元,較2012年底增長284.07%。2016年,全市民營經濟實現增加值4470億元,佔全市GDP的比重達到44.7%;民營經濟實現稅收883.82億元,佔全市稅收總額的比重為44.2%;民營經濟新吸納就業50.2萬人,同比增長10.09%,佔全市新增城鎮就業人口總量的73.9%,同比增長率高於全市就業增長率6.5個百分點。

青島商事制度改革11條工作舉措

1、實施“五證合一”改革。

將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社會保險登記證、統計登記證合併為由工商部門核發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

作用:辦照時間由法定的39個工作日縮短為3個工作日;往返窗口次數由10次減少至2次。

2、深化“先照後證”改革。

取消衛生許可證、娛樂許可證等344項前置行政審批,取消比例達到90.3%。

作用:為創業者贏得了“起跑時間”。

3、實施企業名稱登記制度改革。

取消區市局預審環節,對冠“青島”企業名稱實施“自主申報”,實行企業自主網上申報、網上自動查詢比對、網上批量核准反饋模式。

作用:企業名稱登記時間由3個工作日縮短為1個工作日。

4、實施企業住所登記制度改革。

允許企業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出臺商事主體住所登記管理辦法,解決了“住改商”需要開具不擾民證明等阻礙市場準入的難題。

作用:兩項新政的受益企業達10.8萬戶。

5、實施個體工商戶簡易登記改革。

取消個體工商戶登記前事先準備、填寫材料、表格等環節,取消個體工商戶名稱預先核准,申請人只需攜帶身份證到窗口辦理即可。

作用:個體戶5分鐘當場拿到營業執照。

6、全力促進投資類企業規範發展。

在副省級城市中率先出臺“促進投資類企業規範發展的意見”,明確投資類企業的市場準入、交易和退出機制。

作用:全市就新註冊投資類企業1350家,新增註冊資本(金)達到972.42億元。

7、推出“三個一次”便民助企服務舉措。

提出19項企業辦事“一次不用跑、最多跑一次、最多查一次”服務舉措。

作用:讓企業少跑腿、零跑腿。

8、全力服務民營經濟發展。

編制《青島市“十三五”民營經濟發展規劃》,設置了17大類49項共333條支持民營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

9、全面助推商標品牌戰略。

青島成為首批設立商標註冊申請受理窗口的13個城市之一,企業可直接在“家門口”申請商標註冊,全市有效註冊商標達到11.29萬件;行政認定中國馳名商標135件,位居副省級城市第二,省著名商標463件,居全省第一。全年馬德里國際商標註冊申請量567件,成為馬德里體系申請量排名第一的中國城市。

10、實施“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改革。

按照“查誰隨機抽、誰查隨機抽、結果全公開”的原則,通過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等措施,每年按照3%的比例抽取檢查對象,檢查結果面向社會公開,實現對企業“一次抽查、全面體檢”。

作用:提高監管效率、減少權力尋租、減輕企業負擔。

11、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整合“信用青島”涉企數據與工商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數據,將48個部門的489.6萬條涉企信用信息歸集於一網,面向社會公示各類市場主體信用信息356萬條。與人民銀行、國地稅等6個部門簽署了信息共享和聯合懲戒合作備忘錄,讓失信企業“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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