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城小夥網上辱罵交警被拘留十五日

晉城 摩托車 法律 李晨 刑法 武器 晉城普法 2019-07-14

為尋求刺激

發朋友圈,辱警!

結果悲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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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圖文辱警,小夥被拘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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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城小夥網上辱罵交警被拘留十五日

2019年7月3日20時左右,嫌疑人成某飛將雪佛蘭車輛違規停放在晉城市城區曉莊社區口苑北路路邊臺階下,次日10時許被交警二大隊一中隊民警巡邏發現並依法處置,後違法嫌疑人成某飛在網上發表圖文辱罵威脅交警,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晉城小夥網上辱罵交警被拘留十五日

以上事實有違法嫌疑人成某飛本人陳述,微信朋友圈截圖,戶籍資料等證據證實。

晉城小夥網上辱罵交警被拘留十五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項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晉城市公安局城區分局給予成某飛行政拘留十五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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衝撞民警被拘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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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城小夥網上辱罵交警被拘留十五日

		2019年7月9日9時許,交警四大隊輔警李晨在國貿崗配合民警對過往車輛進行例行檢查,一輛未懸掛號牌的摩托車引起了他的注意,交警示意駕駛員韓某熄火併靠邊停車,出示摩托車駕駛證和行駛證等相關證件,但駕駛員韓某拒不下車接受檢查,在執勤交警再三警告下,韓某加速衝撞開面前的李晨,試圖逃離現場。然而在撞倒交警後,駕駛員韓某也失去平衡摔倒在地,被現場民警控制並移交了東街派出所處理。	經醫院診斷,李晨左胳膊劃傷,軟組織挫傷。
晉城小夥網上辱罵交警被拘留十五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項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晉城市公安局城區分局給予韓某行政拘留十日處罰。

人民警察是平安的守護者

你可以不喜歡他(她)

但絕不可以侮辱他(她)

對惡意辱警、黑警、傳播謠言者

警方將絕不遷就

運用法律武器

維護警察合法權益和執法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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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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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不是法外之地,請廣大網民遵守法律法規,文明上網。利用微信、微博等網絡平臺對正常執法的人民警察進行謾罵、侮辱的,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此外,《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條規定:拒絕或者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公然侮辱正在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給予治安管理處罰。以威脅方法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來源:晉城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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