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濟陽區太平街道教委原黨總支委員、報賬員於明輝貪汙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前學生保教費和助學金等問題

濟南 山東省人民檢察院 2019-06-16

2017年2月、7月,於明輝利用負責發放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前學生保教費和助學金的職務便利,分兩次私自截留其中8.78萬元,並據為己有。另外,於明輝還存在虛報冒領公款3.43萬元問題。2018年10月,於明輝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