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某作為駕校教練偷懶不願自己駕車加氣,指使學員單獨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兩名行人一死一傷。
近日,永寧縣公安局以二人涉嫌交通肇事罪將此案移送永寧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圖片來源於網絡)
事發經過
今年5月29日下午六點多,銀川興盛駕駛員培訓學校教練員馮某在學員王某練習科目二結束後,指使王某駕駛教練車到訓練場地附近的加氣站加氣。
(圖片來源於網絡)
王某一人駕駛車輛準備將車輛駛入加氣站入口處拐彎時,與路邊行人相撞,造成一名行人當場死亡、一名行人受傷、車輛受損的重大交通事故。
經永寧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認定,王某承擔交通事故全部責任,兩名行人不承擔事故責任。
據瞭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駕駛人王某和教練員馮某均涉嫌交通肇事罪。
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在未經考試合格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之前駕駛機動車均屬無證駕駛,駕校教練有義務在規定地點教授駕駛技巧,不得讓學員私自駕駛車輛。
如此駕培,何來安全?
兩個無辜的生命又逝去了
奪走他們生命的人,連司機都不是
在這裡給各位安全駕駛的朋友們點
留言說說,你當年在駕校的那些事吧!
銀川新聞傳媒集團全媒體記者王輝、郭峰報道
編輯:言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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