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一剛考完醉駕上高速'

膠州 交通 轎車 海報新聞客戶端 2019-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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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記者 尹彥鑫

2019年8月30日3時40分左右,膠州灣大隊二中隊民警在黃島東收費站執勤,發現一輛魯B牌照的小客車行跡可疑,於是執勤民警要求駕駛員李某出示駕駛證,駕駛員稱忘帶了,隨後民警要求駕駛員出示身份證,通過查詢,發現系統中沒有駕駛員李某的信息。在核實信息的過程中,民警發現其身上有一股濃重的酒氣,於是對其進行酒精呼氣檢測,測試結果為177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據駕駛員李某交代,自己其實還沒有取得駕駛證,現在剛剛學完科目一,當天因為和妻子鬧了矛盾,晚上和朋友一起在膠州喝酒,喝完酒已是凌晨,李某感覺凌晨三點多不會有交警查車,於是不顧自己喝酒的事實駕車趕往黃島上班,沒想到在收費站被民警查到。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駕駛員李某某將因醉酒駕駛涉嫌危險駕駛罪,處6個月以下拘役,並處罰金,且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照;同時將因無證駕駛被處罰款1000元,並處15日以下拘留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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