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機關公開遴選選調公務員 5月11日啟動報名

教育 中國新聞網 2017-05-11

中新網5月10日電 據國家公務員局官網消息,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今日發佈《2017年中央機關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公務員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公告稱公開遴選職位包括副處長、調研員、副調研員和主任科員及以下,公開選調職位為副調研員。報名採取個人意願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報名時間為2017年5月11日至5月22日,筆試時間為2017年6月25日,採取分級分類考試的方式進行。

中央機關公開遴選選調公務員 5月11日啟動報名

資料圖 考生排隊準備進入考場。 武俊傑 攝

公告顯示,公開遴選的範圍為省級以下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省級以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中已進行參照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中央機關設在地方的單位(包括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等)符合上述條件的也可報名。公開選調的報名範圍為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

公告稱,本次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報名採取報名人員個人意願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報名時間為:2017年5月11日8:00至5月22日18:00。報名人員可於2017年5月13日8:00至5月24日18:00期間登錄報名系統查看資格審查結果。

考試分為筆試和麵試。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按各佔50%確定考試綜合成績,摺合總分為100分。各職位的報名人數與擬遴選或選調人數的比例一般不低於5∶1。低於5∶1的,經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可予以取消,允許該職位報名人員改報其他職位。面試人選與遴選或選調職位的比例一般為5∶1。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各部門經與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協商,可降低比例,但一般不低於3∶1。

面試結束後,各部門根據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對象與遴選或選調職位的比例一般為2∶1,對於數量在2人以上的遴選職位,可適當降低差額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於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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