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交警集中查處電動自行車車牌違法使用行為

交通 電動汽車 法制 社會 成都全搜索新聞網 成都全搜索新聞網 2017-08-31

8月30日上午,成都交警二分局民警在火車北站路口對電動自行車挪用、套用甚至使用假號牌的違法行為做了一次集中查處。

成都交警集中查處電動自行車車牌違法使用行為

圖為民警查獲的違法使用的電動自行車車牌

8月30日上午十點,在火車北站廣場外的路口上,73張電動自行車牌照整齊地擺放在地上。成都交警二分局民警劉恆告訴記者,這都是成都交警近期查處的違法使用的電動自行車號牌。“這些電動自行車車牌大多都是號牌與登記時的車輛不符,涉嫌挪用,還有的連牌照都是假的。”

上午十點半左右,一輛號牌為川A491262的白色超標電動自行車被民警攔下,經查詢牌照,民警發現該牌照對應的是一輛黑色電動自行車。

“這是我昨天才買的二手的,買來的時候就是這個牌照,我也不清楚這個牌照是不是對的。”車主霍女士解釋說。民警耐心地告訴霍女士,根據《成都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2015年已經停止對超標電動自行車的上牌服務。並且從2018年1月1日起,超標電動自行車將禁止上路行駛。隨後,民警卸下並收繳了該牌照,並對車主霍女士處以50元罰款,同時告訴她該電動自行車不得再上路行駛。

成都交警集中查處電動自行車車牌違法使用行為

圖為民警將違法使用號牌的電動自行車號牌取下

劉恆提醒廣大市民:“有一些電動自行車商家欺騙消費者,說可以幫忙上牌照,但不排除他們是通過非法途徑取得非機動車號牌的,而這些號牌有可能本身就是假牌照,或者是挪用了其它電動自行車的牌照。但消費者並不知情,一旦上路被查,也只能是自己吃虧。特別是對於超標電動自行車,被騙的可能性更大,根據規定,現在不可能會有新上牌的超標電動自行車了。”同時,交警還表示,從2018年1月1日起,超標電動自行車將禁止上路,希望市民購買合標電動自行車。

那麼市民該如何辨別超標電動自行車與合標電動自行車呢?成都市交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一個簡單的鑑別方法就是,合標電動自行車是具有腳踏功能的,也就是說可以安裝腳踏板,而超標電動自行車則不行。另外,按照標準,合標電動自行車必須符合整車質量≤55k、最高車速≤20km/h、前後輪中心距≤1200mm等要求。市民朋友們在購買電動自行車時,務必仔細詢問,特別是購買二手電動自行車時,一定要了解清楚號牌是否真實,避免上當受騙。(圖由成都交警提供)

原標題:成都交警集中查處電動自行車車牌違法使用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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