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人不是他撞的 卻要他賠錢?有車一族注意了……

交通 貨車 轎車 桐廬 杭州 永嘉 溫州 常州武進檢察 2019-05-14

杭州桐廬的孫師傅和往常一樣在家休息,卻接到了來自桐廬交警江南中隊的電話。電話那頭是江南中隊的民警,民警告訴他:他的車在4月28號的行駛過程中造成了人員受傷,請他前去江南中隊配合調查

為什麼人不是他撞的 卻要他賠錢?有車一族注意了……

放下電話的孫師傅一頭霧水,車子最近都是自己在開,也沒有碰到過誰啊,是不是交警弄錯了?於是趕緊去交警隊,想把事情搞搞清楚。

監控顯示

4月28日上午,50多歲的俞阿姨騎電瓶車在江南大道上行駛,一輛汽車在她左邊突然一把方向右轉,從她前面開過。俞阿姨趕緊剎車避讓,由於雨天路滑,剎車得太突然又太猛,連車帶人重重地摔在了地上,而那輛車早已不知去向。

到了醫院一檢查,俞阿姨的面部骨折,幾天下來醫藥費花去了近萬元。江南中隊的民警在接到俞阿姨家屬第一時間的報警之後,就開始對事故的發生原因展開調查。而路面監控恰好清晰地記錄了事故發生時的全過程。

為什麼人不是他撞的 卻要他賠錢?有車一族注意了……

駕車司機孫師傅違反了交通法關於“轉彎的機動車應讓直行車輛先行”的規定,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之一,應對事故後果負主要責任

但孫師傅仍然不理解,為什麼自己的車子沒有碰到她,明明是她自己摔倒的,為什麼自己也要承擔責任?

“無接觸交通事故”請了解一下

不知大家是否聽說過“無接觸交通事故”?雙方當事人並未發生接觸,卻造成了事故損害,我們稱之為“無接觸交通事故”

在無接觸交通事故中,雙方之間是否有車輛與肢體上的摩擦或者碰撞並不是認定事故責任的必要條件,但也不是所有的無接觸交通事故,機動車都需要承擔事故責任機動車是否需要承擔事故責任,取決於事發之時,機動車的行為與事故的發生是否存在因果關係。拿上述例子來說,轎車快速轉彎時,車主並未盡到注意安全駕駛的義務,其行為對事故發生已經存在過錯,則需要承擔一定責任。

其實類似於這樣的交通事故

在生活中也很常見

送妻子上班 隨意將車停在路邊

為什麼人不是他撞的 卻要他賠錢?有車一族注意了……

去年3月17日上午,駕駛員陳某開銀白色轎車載著他老婆,從溫州永嘉上塘黃嶼村往甌北方向開,準備送老婆去上班。7點35分,車子經過223省道千石奧康大道東聯中路路口北側道路,老婆的單位到了,陳某就隨意將車停在路邊,讓他老婆下車。

短短一分鐘內 意外發生

為什麼人不是他撞的 卻要他賠錢?有車一族注意了……

就在陳某停車後,電動車駕駛員蔣某騎車經過,看到前方陳某的銀白色轎車違法停車佔用車道,就變更車道開至機動車慢車道。

這時,意外發生了,蔣某的電動車與機動車道內王某駕駛的重型倉柵式貨車發生碰撞,事故造成蔣某當場死亡及兩車受損。

事發後,交警認定重型貨車司機王某和電動車駕駛員蔣某承擔事故的同等責任,陳某負次要責任。

法律依據

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從交通事故的定義看,並沒有強調必須“接觸”才是交通事故,“接觸”不是構成交通事故以及責任承擔的前提條件

同時,第四十六條規定:“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引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責任”。

所以,這起事故中陳某雖然沒有直接參與事故,但是其違法停車,影響其他車輛正常通行,並遮擋了事故發生雙方的視線,對事故有直接因果關係。

為什麼人不是他撞的 卻要他賠錢?有車一族注意了……

如何避免“無接觸事故”

在無接觸交通事故中,佔道超車未按規定讓行違停亂用遠光燈這些違法行為是造成事故發生率最高的幾個違法行為。一旦這些成為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無論車輛有無發生碰撞,都要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希望大家都能嚴格遵守交通法規,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來源:常州交警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