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起 昆明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將扣3分罰200元

交通 社會 昆明信息港 2017-06-21
7月21日起 昆明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將扣3分罰200元

昆明信息港訊 記者合宇聰記者從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獲悉,自6月21日起,昆明交警將在全市範圍內啟動“禮讓斑馬線倡導行動”,並將之後一個月(6月21日至7月20日)定為宣傳教育期。宣傳教育期過後,對於“不禮讓斑馬線”的交通違法行為,昆明交警將嚴格按照交通法律法規進行處罰,即扣3分,罰款200元。

據統計,2016年至2017年5月31日,昆明全市範圍發生涉及單行橫道未按未定讓行的一般程序交通事故77起,造成23人死亡,71人受傷。其中,2016年發生60起,造成17人死亡,56人受傷;2017年1至5月發生17起,造成6人死亡,15人受傷。

“一些機動車駕駛人交通法律法規淡漠,無視‘斑馬線’或圖‘一時之快’,與行人爭道搶行,不僅擾亂了正常的交通秩序,同時也存在重大的安全隱患。為此,昆明交警在全市範圍內組織開展‘禮讓行人’的專項集中倡導和整治行動。”交警支隊宣傳處處長全俊鵬介紹。

據悉,6月21日至7月20日,為“禮讓斑馬線倡導行動”的宣傳教育期,昆明交警將充分運用目前的交通管理科技手段,利用電子監控設備抓拍“不禮讓斑馬線”的交通違法行為,並通過發送手機短信的方式,提醒車主或車輛管理人,不作出處罰。宣傳教育期過後,即2017年7月21日起,昆明交警將嚴格按照交通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昆明交警相關負責人介紹,“行經人行橫道,未減速行駛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雲南省道路交通條例》第七十九條第(四)項的規定,處200元罰款,同時記3分;“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雲南省道路交通條例》第七十九條第(四)項的規定,處200元罰款,同時記3分。

全俊鵬表示,昆明交警也希望非機動車駕駛人能“禮讓斑馬線”文明出行、文明駕駛,共同營造和諧的交通環境。而廣大行人作為交通參與這的一員,在被禮讓的同時也應該規避不走斑馬線和過街設施、隨即橫穿馬路、翻越交通設施、人行橫道上隨意停滯、人行橫道上追逐打鬧、騎非機動車過人行橫道、違反交通信號燈等。

機動車七種“禮讓”情形

1.當車輛行經人行橫道,行人步入斑馬線時,最靠近行人車道內的車輛必須禮讓行人;行人開始通過斑馬線,所在車道車輛和下一車道車輛必須讓行;行人到達中央綠化隔離帶或雙黃線,下一車道車輛必須讓行。

2.當車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應當停車讓行道路中央有雙黃線或隔離欄,無綠化隔離帶,行人步入斑馬線,車輛必須讓行。

3.當車輛駛入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混行的窄路,行人步入斑馬線時,車輛必須停車讓行。

4.當車輛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及時避讓。

5.當道路兩側有綠化帶,行人走斑馬線還泉穿過綠化帶時,緊貼綠化帶車道的車輛需要停車讓行;當行人走斑馬線己穿過綠化帶時,所有車道的車輛都必須停車讓行。

6.當行人步入斑馬線,車輛在行經交叉路口右轉彎時,右轉車輛必須讓行。

7.當行人步入斑馬線,車輛行經交叉路口轉彎時,左轉車輛必須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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