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 情 感 有 情 調 有 情 況
做江都人最愛關注的微信公眾平臺
被告人張某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近日,江都法院公開宣判了一起“搶奪公交車方向盤”案件
隨著法槌的落下
被告人張某受到了法律公正的制裁!
案情梗概
2019年1 月22 日下午,被告人張某乘坐由江都城區開往郭村鎮的公交車。因自己睡覺坐過站,張某隨即要求公交車司機就地停車,在遭到拒絕後發生爭吵。車輛繼續行駛後,張某上前辱罵公交車駕駛員,並爭搶正在行駛中的公交車方向盤。
事情發生後,被告人張某明知他人報案而在現場等待,歸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
法院審理
江都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張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其行為已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事情發生後,被告人張某明知他人報案而在現場等待,歸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應視為自首,依法予以減輕處罰。最終,被告人張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這起案件也是江都法院
今年以來審理的第4起妨害公共交通安全刑事犯罪
前三起案件中
有搶奪方向盤
有辱罵駕駛員並卡其頸脖
也有毆打駕駛員眼睛
嚴重危及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
案例1:搶奪方向盤
2018年12月5日12時許,被告人李某某飲酒後在公交車上因瑣事與公交站內工作人員、公交司機以及公交站站長髮生爭吵,其女友姜某在上公交車後對李某某進行說服教育,李某某不予理睬並與車上乘客發生爭吵。公交車發車後,姜某多次勸解未果,其要求公交司機在武堅鎮某站臺讓其下車。李某某發現姜某下車後,跑到公交司機身旁大聲呵斥、要求停車並與車上乘客爭吵,公交司機告知其不符合停車情況後,李某某情緒更加激動,公交車在行駛途中,李某某突然上前一把拽住司機方向盤向右轉動,公交司機立即反方向打回去,並在情急中踩下剎車迫使車輛熄火,李某某的行為引起車內乘客一片驚慌。公交車被迫停在路旁綠化帶內,險些撞上路燈杆。
最終,江都法院法院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二年。
案例2:辱罵駕駛員還卡脖子
2019年2月16日13時許,被告人高某在位於大橋鎮某公交站臺等候江都往嘶馬方向公交車時,自認為途徑此處的“江都-楊橋”班公交車司機未在其招手時及時停車,上車後遂對公交司機進行辱罵。被同車乘客勸開後,高某在公交車行駛過程中繼續對司機進行辱罵,並揚言到嘶馬後要用刀砍司機。司機向其迴應“要砍,現在就來砍”後,高某兩次衝至駕駛座揪住司機衣領並卡其頸部,後被同車乘客及時制止。經鑑定,被告人高某系精神分裂症後人格改變,限制刑事責任能力。
最終,江都法院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被告人高某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被告人高某系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應當負刑事責任,依法予以減輕處罰。)
案例3:毆打駕駛員眼睛
2019年1月18日13時許,公交車行駛至邵伯鎮某紅綠燈附近時,被告人高某某在車輛未到站臺的情況下要提前下車,被駕駛員予以拒絕。隨後,高某某揪扯駕駛員的衣領並用手毆打其眼部,駕駛員被打後視線模糊致使車輛行駛至馬路對面,後駕駛員採取緊急制動措施將車輛停下,公交車車身斜停在道路的左邊(屬於反方向)。
最終,江都法院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被告人高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
江都法院刑庭法官蔣雜雲:
自從重慶公交墜江案發生以來,社會大眾對乘坐公共交通的公共安全問題空前關注。2019年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下發了《關於依法懲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駕駛違法犯罪行為的指導意見》。意見明確規定對於乘車實施具有高度危險性的妨害安全駕駛行為的,明確將按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即使尚未造成嚴重後果,一般也不得適用緩刑。而刑法規定,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雖然在上述案例中,沒有發生其他危害後果,但這是公交車司機及時妥當處置的結果,而非上述犯罪分子有意控制的結果,故不能因公交司機的積極行為而免除犯罪分子的刑事責任。法院在綜合考慮交通工具行駛速度、通行路段情況、載客情況、妨害安全駕駛行為的嚴重程度及對公共安全的危害大小、行為人認罪悔罪表現等因素全面準確評判,充分彰顯了強化保障公共交通安全的價值導向。
“公共交通安全的維護需要每一位公眾的積極參與。‘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公民應當從重慶公交墜江事件中吸取教訓,控制自己的不良情緒及言行,承擔公民的應盡責任和義務,維護公共交通安全,打造有溫度有溫情的城市。”——蔣雜雲
每週“老 賴” 曝 光 欄
失信被執行人:孔凱
身份證號碼:321088197808147735
家庭住址:揚州市江都區大橋鎮忠誠村孔莊組67號
執行案號:(2018)蘇1012執511
執行標的:1952718元
懸賞金額:10000元
失信被執行人:吳勇
身份證號碼:321088197210068119
家庭住址:揚州市江都區龍川路299號鴻益千秋3幢503室
執行案號:(2018)蘇1012執2912
執行標的:1120785元
懸賞金額:10000元
失信被執行人:馬兆國
身份證號碼:321026196206241152
家庭住址:揚州市江都區小紀鎮朱合村石家組42號
執行案號:(2018)蘇1012執2452號
執行標的:123140元
失信被執行人:任士明
身份證號碼:321088196711064496
家庭住址:揚州市江都區仙女鎮磚橋向陽路七號
執行案號:(2018)蘇1012執2042
執行標的:1518900元
來源:今日江都
作者:劉宇 王誠
編輯:阿嬌
大家都在看
● 權威發佈!剛剛,江都機構改革方案公佈(一圖讀懂)
● 知否,知否,今年起江都這些地方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看蜀黍的溫馨提示~~
● 江都城市公交首末班時間表來啦!!!收好這份時間表!
● 重磅!江都這幾處單行道大調整!不看你就虧大了!附最全單行道通行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