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帶駕照是否等於無證駕駛 交管部門:並不屬於無證駕駛

交通 法律 法制 社會 南陽報業傳媒 2017-06-14

忘帶駕照是否等於無證駕駛 交管部門:並不屬於無證駕駛

龍騰南陽訊 市民王女士撥打本報新聞熱線63505005諮詢:開車沒有隨身攜帶駕照會按照“無證駕駛”處理嗎?會不會扣車罰款?

市交管支隊相關負責人介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誌或者補辦相應手續,並可以依照《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誌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按照法律規定,未帶駕駛證或行駛證上路行駛,公安交警部門有權暫扣車輛。隨身攜帶駕駛證和隨車攜帶行駛證也是駕駛員應盡的義務和責任。”。“未隨車攜帶行駛證也會受到同樣處罰,民警會通過網絡查詢車輛號牌,比對發動機號、車架號等車輛信息。”雖然“未帶證”不等於“沒有證”,但也是要進行處罰的。經民警查實駕駛人確有有效駕駛證且與本人身份信息一致的,駕駛人會受到駕駛證扣1分、罰款50元的處罰。

南陽報業傳媒集團全媒體記者 吳玉影


編輯:阮延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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