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採取“四個強化”措施整治校車效果明顯

交通 法律 社會 平安清豐 2017-06-16

我局採取“四個強化”措施整治校車效果明顯

今年3月份以來,縣局採取“四個強化”措施,全面加強校車安全管理,無校車安全事故發生,保障了學生乘車安全。

一、強化校車源頭管理。一要“排查一遍”,會同教育部門徹底摸清校車底數,對車輛狀況、駕駛人資質、車輛行駛路線及時間等信息進行掌握登記,目前我縣在冊校車74輛。二要“建立臺賬”,督促幫助學校建立健全車輛基礎臺帳、駕駛人基礎臺帳、駕駛人安全教育學習臺帳、車輛自檢臺帳等工作臺賬;三要“督促整改”,落實專人對臺帳、校車車輛狀況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通報教育部門,責成相關單位立即整改。發現問題80餘處,全部通報教育部門,督促整改完畢。

二、強化路面嚴管態勢。科學安排警力,在學生上下學時段,進一步強化學校周邊道路的巡邏管控,重點對校車無牌無證、假牌套牌、超員、超速、“黑校車”違法接送學生等各類交通違法行為進行嚴查重處,切實形成高壓嚴管態勢,震懾校車交通違法行為。3月14日,查處一起黑校車嚴重超員案件,超員176%的小學生被安全轉運,涉案司機趙某被依法判處拘役3個月並處罰金2萬元,涉案老闆徐某被依法判處拘役3個月緩刑5個月,並處罰金2萬元。5月12日,查處非法營運麵包車超員4起,對超員學生全部安全轉運。

三、強化安全宣傳教育。定期到學校召開座談會,上交通安全宣教課,通過講解交通安全知識,解析交通事故案例,播放交通安全教育片,開展交通安全主題活動等方式,不斷增強學生的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自覺抵制乘坐“黑校車”,逐步養成良好的交通習慣。召開座談會8次,上交通安全宣教課30次,發放安全宣傳資料5000餘份。

四、強化責任追究。會同教育、交通、安監等部門加強對學校交通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的督導檢查,督促學校與車輛駕駛人簽訂交通安全責任書,將查處的校車違法情況及時通報教育部門,建議追究學校領導的責任,確保學校安全管理主體責任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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