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界李雲龍!大媽逆行撞出租稱20年向來如此 交警連環怒懟獲盛讚(附普法知識點)

交通 騎行 保險 法律 摩托車 腦震盪 骨折 薛城司法 2019-05-11

來源:社會時分秒原創

5月6日,內蒙古烏蘭浩特的街頭,交警批評教育一個騎電動車逆行的大媽,人們紛紛上前圍觀,還不時叫好,交警到底說了什麼,讓大家如此滿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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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當天,交警一大媽騎電動車逆行,不慎與一輛出租車相撞,兩車均損傷。交警到場後,發現大媽是逆行騎車,於是對其進行批評教育。但大媽不服,她一屁股坐在地上,對交警耍賴,說自己騎車二十多年,向來如此,沒有講究,而且這天逆行剛好順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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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媽巧舌如簧,一個勁兒為自己辯解,邊上的一位交警越聽越生氣,終於忍不住怒懟:“誰給你們灌輸的思想,騎電動車想咋走咋走?啊?”面對大媽的抱怨,交警義憤填膺地說“自己出錯了不承認,還一個勁兒挑人毛病,誰給你灌輸的思想?3歲小孩都知道靠右側通行,你這麼大的人告訴我你不知道交通規則?這就是你不知道的理由啊?”然後,這名交警招呼圍觀的人靠邊,繼續說:“我今天就教育教育你騎電動車應該怎麼騎。”隨後嚴厲地批評了大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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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觀的人們不時叫好,大媽被這位交警的連環發話懟得啞口無言,只能對圍觀的人說:“別幸災樂禍啊。”

網友評論稱,“引起強烈舒適,就要嚴厲教育!”

“無規矩不成方圓!不要以為天下的公路都是自己家的,想怎麼走就怎麼走!”

“簡直是警界李雲龍,怒贊!”

騎電動車逆行造成交通事故,誰負主要責任?法官這樣解釋

案例:

小楊騎行電動自行車沿非機動車道在道路上由南向北逆向行,在逆行過程中撞上了騎摩托車的小劉。

小楊受傷後入住人民醫院住院治療兩次,被醫院診斷為枕骨骨折、枕部硬膜外血腫、腦震盪,住院治療,產生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等各項損失19220元。因賠償問題協商未果,小楊將小劉起訴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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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這種情況下小劉應該賠償小楊嗎?法官會如何判決?接下來就和小律一起來看看吧。

法院審理後認為,本次事故有兩點關鍵:

1.本案事故是由於小楊逆向騎行電動車所引發,該逆向行駛的交通違法行為是發生本案事故的根本原因

2.任何騎行電動車的人都負有最基本的安全注意義務,應當在騎行時注意控制車速、注意觀察周圍環境,以避免傷及他人和自身。然而本案中,小楊、小劉在通過路口時均未盡到減速慢行、多加觀察的安全注意義務,這是發生本案事故的直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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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屬於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相撞的情況,根據相關法律: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強制責任保險(以下簡稱第三者保險)限額內予以賠償。

對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行人有過錯的,機動車一方在承擔自身全部損失後,按照下列原則確定賠償比例:

機動車一方負次要原因責任的,應承擔非機動車、行人一方30%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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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而言,小楊和小劉對本案事故的發生均有過錯,但小楊對本案事故應付更大的責任。據此,終審判決認定小楊對其損害自負70%的責任、小劉承擔30%的賠償責任,判決小劉賠償小楊576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