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警方通報“交警打人”事件:打人者系協警 已被停職

交通 法律 法制 社會 新京報 2017-04-25

新京報快訊(記者曾金秋)針對網傳的“昆明東站路口交警打人”視頻,昆明交警今日(4月24日)下午通報稱,打人者系協警,期間用對講機擊打當事人頭部。目前,昆明交警一大隊帶班民警及當事協警已被停職。

今日上午,一段約10秒鐘的“昆明交警打人”視頻在網上流傳。視頻顯示,事發現場有4名身穿制服的交通管理人員,其中一人將一名身著淡棕色外套的男子推倒在地,隨後,另一名身穿制服者衝上前,3次擊打該男子頭部,隨後被旁人拉開。

今日下午,新京報記者從昆明市交警支隊獲悉,今日上午,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曾接網民反映稱,在東站路口發生“交警打人”事件,同時配有現場視頻。昆明市公安局迅速責成督察、法制等職能部門展開調查。

​​​​今天下午16時許,昆明市交警支隊官方微博通報此事稱,經查,4月24日上午,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一大隊執勤人員在東站路口糾察交通違法行為。9時15分許,在東站路口查到一輛闖紅燈通行的電動自行車,依法對其處以50元罰款。當事人接受處罰後,與現場一名協警發生口角,繼而發生肢體衝突,雙方均受傷。期間,協警用對講機擊打當事人頭部。目前,當事人與協警均已被送往醫院。轄區公安機關已經介入調查。昆明交警一大隊帶班民警及當事協警現已被停職。

昆明警方通報“交警打人”事件:打人者系協警 已被停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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