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出租車司機違法違規行為將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

交通 信息安全 金融 轎車 東北網 2017-06-23

東北網6月21日訊(記者 張雋珊)21日,記者從哈市政府獲悉,哈市發佈《關於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實施意見》規定,加強對違法違規及失信行為、投訴舉報、乘客服務評價等信息記錄,作為出租汽車經營者和從業人員准入退出的重要依據,並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和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巡遊出租車出現重大服務質量問題將依法收回經營權

根據《實施意見》,出租汽車服務主要包括巡遊、網絡預約等方式。深化巡遊車改革,建立以服務質量信譽為導向的經營權配置和管理制度,對經營過程中出現重大服務質量問題、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嚴重違法經營行為、單車運營兩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等情形的,按有關規定依法收回經營權。對既有出租汽車經營權期限屆滿後需要繼續經營的,如經營者提出延續申請,符合規定的可以優先獲得經營權。

出租汽車經營權一律實行期限制,期限為8年。新增出租汽車經營權不得變更經營主體。對既有出租汽車經營權在期限內需要變更經營主體的,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辦理變更手續,不得炒賣和擅自轉讓。實行經營權無償使用,自2017年1月1日起停止徵收經營權有償出讓金,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制定科學的過渡方案,利用3年時間退還已徵收的經營權有償出讓金,待經過市人大履行《哈爾濱市城市出租汽車客運管理條例》相關條款立法修訂程序後實施。

鼓勵巡遊車經營者、網約車經營者(以下稱網約車平臺公司)通過兼併、重組、吸收入股等方式,按照現代企業制度實行公司化經營,實現新老業態融合發展。鼓勵巡遊車企業轉型提供網約車服務,鼓勵巡遊車提供電召服務,並推進電召平臺與互聯網召車平臺的融合,推廣使用符合金融標準的非現金支付方式,拓展服務功能。

嚴禁網約車平臺公司以私人小客車合乘名義變相提供網約車服務

網約車運價實行市場調節價,必要時實行政府指導價。《哈爾濱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由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制定。網約車平臺公司要充分利用互聯網信息技術,加強對提供服務車輛和駕駛員的生產經營管理,不斷提升乘車體驗、提高服務水平。要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和標準提供運營服務,合理確定計程計價方式,保障運營安全和乘客合法權益,不得有不正當價格行為。要加強網絡和信息安全防護,建立健全數據安全管理制度,依法依規採集、使用和保護個人信息,不得洩露涉及國家安全的敏感信息,所採集的個人信息和生成的業務數據應當在中國內地存儲和使用。要維護和保障駕駛員合法權益。嚴禁網約車平臺公司以私人小客車合乘名義變相提供網約車服務。

私人小客車合乘也稱為拼車、順風車,是由合乘服務提供者事先發布出行信息,出行線路相同的人選擇乘坐合乘服務提供者的小客車,分攤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費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有利於緩解交通擁堵和減少空氣汙染。為規範私人小客車合乘,市政府有關部門另行制定相應規定,明確合乘服務提供者、合乘者及合乘信息服務平臺等三方的權利和義務。

出租車駕駛員違法違規將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

《實施意見》規定,將出租汽車綜合服務區、停靠點、候客泊位等服務設施納入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加快專用候車站(點)、加氣站、充電設施等出租汽車服務設施建設,妥善解決駕駛員在停車、就餐、如廁、加氣、充電等方面的實際困難。在機場、車站、碼頭、商場、醫院等大型公共場所和居民住宅區合理劃定巡遊車候客區域,為出租汽車運營提供便利,更好地為乘客出行提供服務。

制定出租汽車服務標準、經營者和從業人員信用管理制度,明確依法經營、誠信服務的基本要求。積極運用互聯網、大數據、雲計算等技術,建立出租汽車經營者和駕駛員評價系統,加強對違法違規及失信行為、投訴舉報、乘客服務評價等信息記錄,作為出租汽車經營者和從業人員准入退出的重要依據,並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和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呼蘭、阿城、雙城區及各縣(市)可參照本意見,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巡遊出租汽車行業改革具體實施方案及相關細則。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