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揪心!女子駕駛臨牌車輛闖紅燈將電動車駕駛員當場撞死'

交通 衢州 貨車 金華 蘭溪 中國經濟網 2019-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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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衢州新聞網

紅燈真的是闖不得,否則很可能會釀成大禍!

8月5日清晨,衢州市柯城區石樑鎮的綠海路與新花木線路口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女子駕車在路口闖紅燈並撞上一輛電動自行車,導致電動自行車駕駛員當場不幸死亡。

據瞭解,該起交通事故發生在8月5日清晨5點49分左右,肇事司機姓黃,她也是肇事車輛的車主。黃某今年43歲,為金華蘭溪人,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證時間1999年。

肇事車輛號牌為浙G5WW77,為一輛黑色輕型普通貨車。該車於今年7月29日購買,臨牌有效期為15天。事發時因該車的正式號牌還未寄到,因而使用的是臨牌。

記者從事發現場視頻畫面中看到,事發時天色已亮,該路口的南北方向為紅燈(視頻畫面為手機錄製,有色偏),東西方向為綠燈,路口及附近行人車輛很少,視野較好。

清晨5點49分左右,52歲的衢江區高家鎮人餘某駕駛一輛上牌的電動自行車,沿新花木線由西向東駛入該路口。餘某行駛到路口中間位置時,黃某駕駛肇事車輛突然由南往北駛入該路口,餘某躲避不及被直接撞上。

猛烈的撞擊,導致餘某的電動自行車瞬間被撞碎,餘某也被撞飛,身體摔落在地上後又滑到路口斑馬線附近才停下。而肇事車輛則是在衝過路口斑馬線一段距離後才停下。

被撞的餘某倒地後便沒了動靜,而肇事司機黃某將車停下後,路口南北方向紅燈的倒計時剛開始顯示。

記者隨後從衢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柯城大隊瞭解到,事發後,民警及醫護人員迅速接警趕到現場,但不幸的是,餘某經確認已在該起交通事故中當場死亡。

肇事司機黃某租住在石樑鎮,平時在附近一工地食堂上班。據黃某自稱,事發前她買了菜去工地,途中發現車輛快沒油了,於是趕緊開車去加油,結果在事發路口闖了紅燈,並不慎釀成了這起交通事故。

黃某在事發後沒有逃逸。目前,她已被排除事發時存在酒駕或毒駕的可能。該起交通事故還在進一步調查處理當中。

來自柯城交警大隊的統計數據顯示,除此次交通事故外,2019年年初至今的8個多月時間裡,因機動車或非機動車闖紅燈導致的簡易程序交通事故,在該大隊轄區已發生54起,已造成39人受傷。

“生命只有一次,失去無法重來!”民警提醒,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道路上各種車輛越來越多,交通安全也越來越需要引起全社會重視,因為開車時的一次違章、一次走神、一次僥倖,都可能會使一個鮮活的生命轉瞬即逝。所以,每一位交通參與者都應時刻遵守交通規則,文明有序出行,共同營造更加良好的交通環境。

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交通信號燈由紅燈、綠燈、黃燈組成。紅燈表示禁止通行,綠燈表示准許通行,黃燈表示警示。

第三十八條規定: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信號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現場指揮時,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在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上,應當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

第四十四條規定: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揮通過;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應當減速慢行,並讓行人和優先通行的車輛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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