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被趕下出租車,不能只反思甩客行為

女童被趕下出租車,不能只反思甩客行為

天下著大雨,出租車司機卻以計價器“扯拐”為由,半途把一位小女孩趕下車。22日,四川省平昌縣網友“骨頭者”在論壇發帖,講述自己正讀五年級的女兒,在放學回家途中的遭遇。平昌縣公路運輸管理所負責人接受記者電話採訪時表示,出租車公司可能面臨2000元罰款的頂格行政處罰,司機停班學習。(4月23日澎湃新聞網)

不可否認,出租車司機中途將小女孩趕下車,是一種甩客行為。退一步講,即使計價器出了問題,也應該安全將小女孩送往目的地,不能成為出租車司機甩客的理由。事實上,對於出租車甩客行為,《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明確規定,出租汽車駕駛員存在不按照規定攜帶從業資格證,拒載、議價、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繞道行駛行為的,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可見,涉事出租車公司及司機,均受到嚴厲查處,也是咎由自取。

然而,必須正視的是,出租車司機一味地追求經濟利益,強行將小女孩趕下車,不僅違反了職業操守,而且失去了人性的溫情。特別是,其甩客的對象是一名未成年人,忽視了小女孩可能面臨的淋雨、迷路、拐走、交通事故等諸多人身安全風險,嚴重損害了未成年人的權益。由此也暴露出了,這名出租車司機,對未成年人的保護意識嚴重缺失,這顯然比其途中甩客行為更可怕。

再者,這名女孩是未成年人,家長便讓她獨自乘坐出租車回家,從小處講,是一種疏忽大意,從大處講,則是喪失了家庭的監護責任。更何況,出租車並非是萬無一失之地,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小孩乘坐出租車,家長理應實行全程陪護。如果家長做到了這一點,就不會有之後的“女童被趕下出租車”尷尬事件的發生,更不會讓小女孩面臨淋雨、迷路、拐走、交通事故等諸多人身安全風險,使各方為此感到後怕。

可見,女童被趕下出租車,不能只反思甩客行為。換言之,面對“女童被趕下出租車”事件,無論是出租車公司和當事司機,還是孩子家長,乃至是全社會,都應該反思對未成年人保護意識的嚴重缺失。事實上,加強未成年人保護,促進他們安全、健康、快樂成長,涉及到社會的方方面面,每個領域、每個環節都不容忽視,必須全程監護,用心呵護,不能出現“掉鏈子”現象。否則,就不是“女童被趕下車出”這麼簡單,僅讓大家虛驚一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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