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起西寧市區各派出所也可對亂停車開罰單了

交通 法律 法制 社會 青海新聞網 2017-06-24

青海新聞網訊 6月21日,記者從西寧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獲悉,按照西寧市公安局相關通知和規定, 6月17日起,市區內各公安分局派出所開始正式履行轄區支路巷道的停車秩序管理。對在轄區內車行道寬度9米以下的支路巷道違反停車規定的車輛進行管理。

據瞭解,為進一步提高和深化全警交通大整治行動,充分發揮公安機關“一警多能”“一警多用”效率,全面推進多警種綜合戰鬥的效能。我市各公安分局派出所對支路巷道違反停車規定的車輛進行管理,包括無停車泊位且隨意停車的、不入泊位停放或者在泊位內逆向停車的、在設置有“禁止停車”標誌的路段停車的、路緣石施劃有黃色“禁止停車線”的道路沿線停車的、道路內一側或兩側並排停車的、佔用人行道盲道停車的、交叉口50米範圍內停車的、除公交車外其他車輛在公交站點30米範圍內停車的、在“人行橫道”內停車的,以及在“網狀線”內停車等違法行為,派出所履行宣傳、教育、勸阻、制止、檢查、取證、告知、信息採集錄入以及處罰等職責,並且實行停車秩序常態化巡查。

6月16日,西寧市公安交管局組織各公安分局39個派出所負責人和內勤民警共65人,開展了交通秩序管理工作業務培訓,對接交流公安交管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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