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帶路”、“車匪路霸”
“車蟲子、證販子”……
這些現象和人員,
如果你沒經歷過,
也肯定聽說過。
為淨化道路交通運輸秩序,
維護群眾合法利益,
嚴防類似問題發生,
近日,臨沂市公安局開展專項行動,
嚴打非法“帶路”、非法中介違法行為。
臨沂市公安局通告
為嚴厲打擊非法“帶路”行為和“車匪路霸”等涉黑涉惡犯罪以及“車蟲子、證販子”等非法中介違法行為,淨化道路交通運輸秩序,維護群眾合法利益,根據《刑法》《刑事訴訟法》《治安管理處罰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規定,現通告如下:
一、全市公安機關將集中力量,重拳出擊,嚴厲打擊下列違法犯罪行為:
1.以經營停車場等名義,從事“帶路”“指路”和疏通“關係”服務,為違法車輛逃避執法檢查或降格處罰提供便利的違法行為;
2.通過設卡攔截或強行攔截等方式對過往車輛敲詐勒索“通行費”“帶路等違法犯罪行為;
3.組成帶有涉黑性質的“帶路”組織或團伙,向過往車輛強行收取“包月費”“通關費”等涉黑犯罪行為;
4.通過蹲守、尾隨、盯梢等方式,獲取執法部門日常執法動態信息,為運輸車輛提供躱避執法檢查信息等違法行為;
5.違法車輛不停車接受檢查、強行闖卡闖關,或無理取鬧阻礙民警執行職務或妨害公務的違法犯罪行為;
6.偽造、變造、買賣、使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以及使用套牌、改裝、拼裝車輛等騙取交警業務辦理的行為;
7.組織、參與駕駛員考試替考等作弊違法行為,組織、參與駕駛證買分賣分,幫助他人逃避處罰的行為;
8.駕校教練非法收費、詐騙以及編造謊言,誇大辦事難度,騙取辦事群眾錢財的行為;
9.通過其他不法手段,侵害辦事群眾合法利益,干擾公安交警部門執法辦案的行為;
對內外勾結,為“帶路”組織“帶路人”或駕駛員、車主違法違規提供執法信息或充當“保護傘”的民警或警務輔助人員、交通運輸路政管理人員,依法依紀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凡有上述違法犯罪行為的人員必須立即停止一切違法犯罪活動,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主動向公安機關自首,爭取從寬處理。對拒不投案自首、繼續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公安機關將堅決依法從嚴懲處。
三、道路交通運輸秩序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公安機關鼓勵廣大人民群眾積極舉報非法“帶路”違法行為和“車匪路霸”等黑惡勢力犯罪以及“車蟲子、證販子”等非法中介違法犯罪線索。凡是舉報非法“帶路”“設卡收費”等黑惡違法犯罪線索經查證屬實的,公安機關將根據《山東省黑惡霸痞違法犯罪舉報獎勵辦法》之規定,視情分別給予1000元至20萬元不等的獎勵,併為舉報人嚴格保密。
舉報電話:0539-8028122
電子郵箱: [email protected]
2019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