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酒駕司機躲避檢查 將交警頂車前引擎蓋上狂奔

交通 轎車 汽車用品 法律 陝西網 陝西網 2017-09-18
西安一酒駕司機躲避檢查 將交警頂車前引擎蓋上狂奔

民警趴在車輛前引擎蓋上。(王海鵬 截圖)

“紅色兩廂轎車逆行,前引擎蓋上還趴著一位民警……”這是9月12日晚,發生在明光路與鳳城二路十字的危險一幕。司機因躲避迎面駛來的車輛撞上道沿而終止了自己的瘋狂行為。

9月12日晚,交警經開大隊執勤一中隊民警在明光路與鳳城二路十字設卡檢查酒駕。晚11時許,一輛紅色小轎車由南向北駛來,在距離檢查點100多米遠時突然掉頭逆行。民警發現這個異常情況後,立即向這輛轎車跑去。趕在最前面的輔警小耿攔在了這輛轎車的前面,並示意司機下車接受檢查。然而司機在關閉了車燈後卻突然繼續向前行駛,小耿跳起趴在了車的前引擎蓋上。

西安一酒駕司機躲避檢查 將交警頂車前引擎蓋上狂奔

轎車撞上道沿。 (王海鵬 截圖)

此時,迎面不斷有車輛駛來,紅色轎車在開出10餘米後猛烈撞上了路邊的道沿而停了下來,車內安全氣囊彈開,前擋風玻璃破碎。其他民警趕來後將司機控制,並帶往醫院檢測血液酒精濃度,而受傷的輔警小耿被120急救車送往醫院救治。9月15日,記者從交警經開大隊瞭解到,當晚,紅色轎車的駕駛人姓劉,今年23歲,車是他從朋友那裡借來的。據他交待,9月12日晚9時許,他和朋友在鳳城一路吃飯,期間他喝了4瓶9度。遇到民警設點檢查時,他因為害怕所以就準備掉頭逆行逃離。後來為躲避其他車輛時,才撞上了路邊的道沿。辦案民警問他看到民警爬在引擎蓋上時為何不停車,劉某說當時他很害怕,不知道該如何處置。

劉某的血液酒精濃度測試為109毫克/100毫升,已經達到醉駕標準(大於或等於80毫克/100毫升)。目前,劉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及妨礙公務行為正在接受警方進一步調查。受傷輔警小耿經醫院檢查為多發性軟組織挫傷,沒有生命危險。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明確規定: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成為醉駕。醉駕行為一律吊銷駕照,並在5年之內不得重新取得。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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