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警方開展非機動車、行人交通違法攻堅整治第九次全市集中統一行動

交通 上海 騎行 自行車 法律 高峰 崇明島 周到客戶端 2019-05-22

5月17日、5月18日下午,市公安局組織開展非機動車、行人交通違法攻堅整治第九次全市集中統一行動。

5月17日晚高峰期間,市民張某騎共享單車沿南京西路行至華山路時被靜安交警攔下。民警指著路口醒目的“禁止非機動車通行”的標誌問張某是否看到,她不好意思地表示今後一定自覺遵守交通法規,不再亂騎行,為一己方便而擾亂交通秩序。

民警對其“非機動車違反禁令標誌”的違法行為處以50元罰款,並詳細告知除南京西路全線禁非外,靜安區北京西路、常熟路、江寧路、茂名北路等多條道路的相關路段全天雙向禁非或單向禁非,騎行要規劃好路線並注意觀察道路標誌。

上海警方開展非機動車、行人交通違法攻堅整治第九次全市集中統一行動

5月17日,市民蘇某某乘坐公交車至寶山區古蓮路薀川公路站下車後,為貪圖方便未自覺走入人行道,而是在薀川公路一側的非機動車道上一路由北向南走,行到薀川公路古蓮路路口時被交警攔下。民警告知蘇某某實施了“行人未在人行道內走”的違法行為,對其進行了口頭教育警告的處罰,當事人表示接受處罰並承諾將自覺遵守交通法規。

上海警方開展非機動車、行人交通違法攻堅整治第九次全市集中統一行動

5月18日,黃浦交警在復興東路中華路路口,攔下一輛在機動車道內行駛的電動車,當事人鄧某非常委屈,申辯說自己本來是在非機動車道騎得好好的,因為要繞開障礙物才騎到機動車道上的。民警仔細查看了道路情況後對鄧某“非機動車借道行駛後不立即返回非機動車道”的違法行為處以30元罰款。

民警解釋說,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因非機動車道被佔用無法在本車道內行駛的非機動車,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鄰的機動車道行駛,並在駛過被佔用路段後迅速駛回非機動車道。”鄧某在有條件返回非機動車道的情況下沒有立即返回,這也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鄧某聽後心服口服。

上海警方開展非機動車、行人交通違法攻堅整治第九次全市集中統一行動

5月18日,在奉賢區解放東路望園南路路口,民警攔下了騎共享單車逆向行駛的湯某某,對其“非機動車逆向行駛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50元。湯某某心有不服,表示自己如不逆行這一小段路則要繞一大圈。

民警則強調不要因為自行車速度不快就認為可以隨意亂騎行,逆向行駛嚴重影響了交通秩序,不僅給他人通行帶來不便,更容易引發交通事故,對自己的人身安全也造成威脅,要堅決杜絕。

上海警方開展非機動車、行人交通違法攻堅整治第九次全市集中統一行動

5月18日,崇明交警在中津橋路東小港路路口,攔下一輛闖紅燈的電動車,對當事人皮某某處以50元罰款。民警一再強調闖紅燈的危害性,切不可因路口沒有機動車通過就心存僥倖,闖紅燈引發的悲劇數不勝數,一定要引起重視,自覺遵守交通法規。

上海公安交警部門將持續開展非機動車、行人交通違法整治工作,希望廣大交通參與者能夠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堅決杜絕亂騎行、亂穿馬路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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