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僥倖”10公里上 雙遼分局已查出22起涉酒類交通違法行為

交通 法律 刑法 吉和網 2017-06-17
“僥倖”10公里上 雙遼分局已查出22起涉酒類交通違法行為

雙遼市位於吉林省西南部,是吉林、內蒙古、遼寧三省的交界處,素有“雞鳴聞三省”之稱。吉林省公安廳高速公路公安局雙遼分局轄區的大廣(G45)、長深(G25)高速公路是連接內蒙古、遼寧的重要通道。

高速公路公安局改革以來,雙遼分局立足轄區實際,根據車流量調整警力配置和勤務模式,按照省局統一部署,加強在省界路段的巡邏查控工作,加大對酒駕、醉駕等重點交通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取得了明顯成效。

三月份以來,共查處飲酒駕駛20起、醉酒駕駛2起。在查處的22起涉酒類交通違法行為中,絕大多數違法人員都是往返於臨省相關收費站與雙遼南高速站口之間,此間路段僅有十餘公里。大多數酒駕司機被查獲後的都會說:“就這10多公里,尋思應該沒啥事。”

酒後駕車的危害不言而喻,而在高速公路上酒後駕車,後果更是不堪設想。在這些被查處的酒後駕車違法人員中,有的早上起來就喝一口,有的是中午聚會幹一杯,有的是晚上喝了一頓,換個地方(跨省)再喝一頓。其中一起醉酒駕車人員經抽血檢測,血液中酒精含量居然高達257.65mg/100ml!

在這裡,高速公路公安局雙遼分局提醒廣大交通參與者,飲酒駕駛:酒精含量20mg/100ml-80mg/100m(不含)直接成本: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 2000元罰款。醉酒駕駛:酒精含量達到或超過80mg/100ml,將依法給予違法駕駛員,約束至酒醒、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追究刑事責任。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將依法給予違法駕駛員,處15日拘留、5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將依法給予違法駕駛員,處15日拘留、5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將依法給予違法駕駛員,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酒駕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將依法給予違法駕駛員,追究刑事責任、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禁駕醉酒駕駛

東亞經貿新聞記者 朱曉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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