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交警提醒:四輪電動轎車屬“機動車”

交通 轎車 電動汽車 新能源汽車 濟寧高速任城大隊 2017-03-26

最近,越來越多的新型四輪電動汽車正在駛進我們的日常生活,然而四輪電動車隨意穿行馬路、逆向行駛、不掛牌照甚至闖紅燈等交通亂象也層出不窮,給城市交通帶來了不小的壓力和安全隱患,深受市民詬病。

四輪電動轎車屬“機動車”

近日,有不少網友反映四輪電動汽車的頻繁違章現象,並質疑其上路權限,希望交警部門加強管理。

對於網友的疑問,濟寧市交警部門迴應表示,四輪電動轎車屬"機動車",必須懸掛號牌、購買保險,否則將按機動車違法行為處理;對於無資質的電動三輪、四輪車禁止其在機動車道行駛。

而車輛能否掛牌,則要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公安部第124號令)第九條第四款規定:機動車未經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生產或者未經國家進口機動車主管部門許可進口的不予辦理註冊登記。因此,四輪電動汽車辦理號牌的前提條件是該車輛是否列入國家工信部《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對於列入《公告》的機動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機動車登記規定》進行註冊登記;對於未列入《公告》的機動車,則不能註冊登記或審定上牌。

交警提醒市民,為了保障您和乘客及其他人的交通安全,一定要購買列入國家工信部下發的國家產品生產目錄、正規合法的車輛,千萬不要購買、駕駛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車輛上道路行駛。如果購買的車輛無法掛牌入戶,沒有保險,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後,車主和駕駛人的人身和財產損失無法得到保障。

專項調研四輪電動轎車違法治理問題

對於網友意見集中的四輪電動轎車交通亂象問題,濟寧市交警部門表示抽調業務骨幹組成電動車專項調研小組,會同市發改委、市法制辦、市質監局共同開展前期調研,通過完善各項法規從源頭上對電動車進行管理,並將組織開展整治行動,治理四輪電動汽車。

由於目前的駕駛群體主要是老年人、年老體弱或接送學生,在實際管理中,交警按照勸導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管理。比如通過執勤人員勸阻電動汽車違法行為,勸導選擇合法交通工具出行;在重要點段設置檢查點,對過往的老年代步車進行集中檢查;督促老年代步車駕駛人、車主,立即到市車管所掛牌辦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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