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20輛機動車“亂鳴喇叭”違法行為曝光

交通 政法 社會 福州交警 福州交警 2017-11-02

機動車亂鳴喇叭違法行為

駕駛機動車違反規定,在禁止鳴喇叭的區域或者路段鳴喇叭,根據《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65條第8項規定,處以罰款20元

在市區亂鳴喇叭,不僅會對周邊司機造成干擾影響,若是心理素質較差或技能不熟練的司機,容易因此驚慌,造成交通事故,同時造成城市噪聲汙染,尤其是夜間會嚴重擾民。

希望大家在行車過程中都能遵守交通秩序和規定。

福州市20輛機動車“亂鳴喇叭”違法行為曝光

福州市20輛機動車“亂鳴喇叭”違法行為曝光

福州市20輛機動車“亂鳴喇叭”違法行為曝光

福州市20輛機動車“亂鳴喇叭”違法行為曝光

福州市20輛機動車“亂鳴喇叭”違法行為曝光

20輛機動車亂鳴喇叭違法行為曝光

序號

車牌號

所有人

1

閩AH8H17

劉某偉

2

閩AU298G

李某

3

閩ATL839

福州世紀風出租車有限公司

4

閩AB1W06

上海易鑫融資租賃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5

閩AT2585

何某通

6

閩AQ259B

郭某劍

7

閩AT9395

福州華威出租汽車有限公司

8

閩AT8918

福州市公共交通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9

閩AT9056

福州榕城汽車服務有限公司

10

閩AF606J

陳某明

11

閩ATL617

李某輝

12

閩A6M665

曾某俤

13

閩ATM880

高某

14

閩A122AZ

林某哲

15

閩AH9B90

溫某豪

16

閩AY192N

捷眾普惠國際融資租賃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17

閩A2083B

姚某萍

18

閩A6061E

楊某國

19

閩AT6109

王某偉

20

閩AB3W56

黃某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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