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盤水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原政治委員趙福軍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交通 法律 政治 茅臺 法制 精選熱點資訊 2018-12-08

日前,經六盤水市委批准,六盤水市紀委市監委對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原政治委員趙福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趙福軍違反政治紀律,轉移、隱匿證據,訂立攻守同盟,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管理服務對象茅臺酒並轉賣獲利;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便利為下屬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在婚外非法生育;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國有資產收益,涉嫌貪汙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趙福軍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國家公職人員,喪失理想信念,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生活腐化,把公權力作為牟取私利的工具,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以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六盤水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趙福軍開除黨籍處分;由六盤水市監察委員會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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