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交警在坪山查獲了一輛“神奇”的貨車!

交通 貨車 汽車用品 政法 深圳交警 2017-06-26

6月25日上午10時10分許,深圳坪山交警鐵騎在丹梓大道-海關路口查獲了一輛小型貨車,該車尾部裝滿了生活用品,看樣子是要舉家搬遷。車門打開後,民警發現了更加離奇的一幕——後排座位上坐了四個人,其中一人半蹲在後排座位中間,且後排乘客均未系安全帶。

隨後,該車駕駛員表示未帶駕駛證,民警依法對其進行查處。

今天上午,交警在坪山查獲了一輛“神奇”的貨車!

今天上午,交警在坪山查獲了一輛“神奇”的貨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機動車載人不得超過核定人數;駕駛機動車時,應當隨身攜帶機動車駕駛證。

機動車行駛時,駕駛人、乘坐人員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罰款二百元;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幹道行駛,機動車駕駛人和乘車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罰款五百元;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幹道行駛,駕駛人未按規定系安全帶的,記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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