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執法遭遇辱罵,誹謗警察打人高某兵被拘

交通 法律 貨車 攝影 山西商報 山西商報 2017-10-29

10月25日上午,中陽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許贇和協警雷永樂、任東在209國道巡邏執勤,維護交通秩序過程中,遭遇一件窩心事兒。一名貨車司機在面對執法人員執法時,辱罵警察,另一貨車司機誹謗警察打人。經過深入調查,誹謗警察打人的貨車司機被中陽縣公安局處以行政拘留處罰。

10月25日上午,因高速封閉,中陽縣境內貨車滯留長達10餘公里。為保證該路段行車秩序正常,中陽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機動中隊全力疏導滯留車輛,維護正常交通秩序。期間,民警許贇和協警雷永樂、任東對違法佔道停放在209國道(該路段上行有“應急通道禁止停車”標牌、下行有禁停標牌。)的貨車依法拍照處罰。令人沒想到的是,民警拍攝取證後繼續巡邏時,被拍照的違法貨車駕駛員郭某軍突然衝了上來,跨越道路中間護欄堵停警車,並出口辱罵民警。民警準備將其帶離現場過程中,另一貨車司機高某兵在現場起鬨,拿手機拍攝並高喊“警察打人了”,引起附近貨車司機和群眾圍觀起鬨,致使民警無法正常執法。

案發後,中陽縣公安局成立專案組,立即調查並及時固定證據。從現場執勤交通民警的執法記錄儀拍攝的視頻中,清晰地記錄了全過程。整個過程中郭某軍百般抗拒民警執法,高某兵情緒激動,多次誹謗“警察打人”,但交通民警始終文明執法。

經詢問,郭某軍承認辱罵民警。但郭某軍辱罵時,不在公共場所,未構成公然侮辱他人,未對其進行治安處罰,僅給予郭某軍交通違法處罰。高某兵因在現場起鬨並大聲喊叫“交警打人了”,引來許多圍觀的司機起鬨、拍攝視頻,其行為構成了誹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2條第2項,對高某兵給予行政拘留5日處罰。

“執法需更多理解。正常執法的行為是為了維護更多人的利益。執法過程中,有一些群眾不理解,有時情緒激動,經常會發生民警被推搡被辱罵被誹謗的事,受傷也是常事。現在提倡文明執法,但遇到不講理的群眾,我們也實在有些無奈,如果沒有執法記錄儀,有些事還真是百口莫辯。”

——中陽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機動中隊負責人胡利平

交警執法遭遇辱罵,誹謗警察打人高某兵被拘

交警執法遭遇辱罵,誹謗警察打人高某兵被拘

“絕不能讓民警流血流汗又流淚”。今年以來,中陽縣公安局黨委切實抓好民警維權工作,由被動維權向主動維權轉變,對侵犯民警正當執法權益的案件第一時間介入調查,用足用好法律武器,堅決打擊阻撓民警正常執法的違法行為。

在此,中陽警方也提醒廣大群眾:理性對待執法,切莫以身試法!

李軍民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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