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廳對“掛證”行為說不'

交通 工程師 跳槽那些事兒 技術 青海 設計 青海新聞網 2019-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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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聞網·青海新聞客戶端訊 近日,記者從青海省交通廳獲悉,自2018年12月以來,省交通廳按照住建部辦公廳等七部委《關於開展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的通知》要求,多措並舉,狠抓落實,全力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工作取得實效。

據瞭解,省交通廳緊密結合住建部辦公廳等七部委下發的專項整治通知,制定下發《關於開展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成立了以阿明仁副廳長為組長的專項整治領導小組,明確了專項整治內容和目標,以及自查自糾、全面排查、指導監督三階段開展時間和具體內容,明晰了工作要求。廳屬各有關單位也相應作了全面的安排部署,為本次專項整治活動順利開展提供了強有力的組織保障。

青海省公路局、高管局、公路設計院、青海交通職業技術學院等共20家廳屬相關單位,針對工程建設領域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註冊建造師、監理工程師、造價工程師等專業資格(註冊)證,對單位內部及分公司、子公司是否存在相應資質掛靠或人員“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工作,並對整改不及時的違法違規人員採用通報批評、提醒談話、書面檢討方式進行了嚴肅處理,有力促進了本次專項整治活動的有效開展。

同時,省交通廳根據住建部辦公廳等七部委下發的專項整治通知要求,省廳下發《關於對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違法違規行為單位和個人的處理決定》,對屬於省交通建設領域行業監管範圍內、未在規定時間完成整改的34人(35項證書)和13家涉事單位,進行了自撤銷註冊之日起3年內不得在青海省行政區域內再次申請註冊、通報、記入不良行為記錄並向社會公佈處理,並對其他6人(6證書)和5家涉事單位以《關於移交非交通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違法違規相關情況的函》報送省住建廳,確保了本次專項活動各項工作要求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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