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載貨車司機載路政人員狂奔60公里

交通 貨車 法制 社會 新疆法制報 2017-04-07

凌晨時分,烏魯木齊路政管理局烏拉泊超限檢測站治超人員楚二剛坐上一輛超載貨車,準備將其帶至站上進行過磅檢測,沒想到,貨車司機田某在途中與車主通話後突然加速,一直跑出近60公里後,貨車在急速行駛中爆胎,在高速公路交警及路政人員攔截下才停車。

3月30日,記者從烏魯木齊路政管理局烏拉泊超限檢測站了解到,田某駕駛的貨車拉載107噸貨,超載達58噸,將面臨處罰。

超載貨車司機載路政人員狂奔6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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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法制報》記者 韓晉 通訊員 劉笑 張茜茜

“聽話”貨車司機強拉治超人員高速路疾駛

3月29日凌晨零時40分許,烏魯木齊路政管理局烏拉泊超限檢測站工作人員正在連霍高速烏奎連接線216立交橋往西山方向設點對超限貨車進行檢查。

一輛滿載的大貨車存在超載嫌疑被攔停,路政人員楚二剛像往常執法一樣,坐上貨車,押車前往連霍高速烏拉泊收費站處的烏拉泊超限檢測站過磅。

該貨車駕駛人田某一邊慢慢向前開車一邊表示要給車主打電話。隨即田某撥通了車主電話,可這通電話之後,田某突然毫無徵兆地加速駛過本該轉彎的路口,徑直向東繞城高速駛去。

“我當時很驚訝,跟貨車前後腳行駛的車主車輛刻意將我們治超巡邏車擋住,不讓其追過來,田某則往東繞城高速疾駛。”楚二剛告訴記者。

田某的瘋狂舉動讓楚二剛心驚,一路大下坡意味著危險隨時可能發生,他趕緊將安全帶繫上。“途中,司機一直讓我下車,但我們正在執法過程中,不能下車。因為車速過快,我擔心發生事故,就採取聊天的方式穩定田某的情緒。”楚二剛告訴記者,他不停地對田某說:“你不要跑這麼快,你到哪都無所謂,慢點跑。不要聽老闆的,命是我們自己的,你拉著100多噸的貨,萬一發生事故收拾不住,太危險了。”

“我慢不了,老闆讓我一直拉著你走,不能停。”田某面無表情地說。

當車輛行駛到距離東繞城高速新收費站約四五公里處時,兩人聽到爆胎聲。田某說:“這下麻煩了!”隨即放緩了車速。楚二剛依然勸說著田某,可田某還是不迴應。

高速公路交警協助 “瘋狂”貨車終被攔停

就在田某載著楚二剛疾駛在高速公路上時,楚二剛的同事聯繫了自治區公安廳交警總隊高等級公路支隊卡子灣大隊,請求協助攔停該貨車。

凌晨2時20分許,卡子灣大隊副大隊長王全偉接到了請求協助的電話。“當時我們一組人正在東繞城高速上,那段路信號不佳,我們迅速趕往大貨車來的方向進行攔截,一直到東繞城高速新建收費站處遇到了大貨車,於是通過喊話器要求駕駛人靠邊停車。”王全偉向記者介紹。

雖然卡子灣大隊巡邏車上裝著阻車器,可超載的大貨車一旦車胎扎破就會有翻車的危險,交警放棄了此法。

因為車輛爆胎,大貨車駕駛人田某知道自己嚴重超載,加之見到了警車,他最終放棄繼續逃跑,靠邊將車停下,楚二剛趕緊將車鑰匙拔下熄火。

王全偉與同事要求駕駛人出示駕駛證及行駛證,隨即將該車暫扣,並通知拖車將該貨車拖離。

“下車後我發現,爆胎的是車輛右側後輪。”楚二剛告訴記者。

楚二剛說:“我從事治理超限執法七八年了,還是第一次遇到這種事件。經歷這個過程的時候,我想得最多的就是不要發生事故,車不要翻。”

隨後趕到的車主面對執法人員的質問,反而強調自己跑運輸不易,並表示能不能通融一下,絲毫沒有意識到此舉背後的危險。

目前該事件仍在處理中。

相關法律:

根據《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超載車輛超過一噸的,每超一噸罰款500元,最高不得超過3萬元。

《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六十八條規定,指使、強令車輛駕駛人超限運輸貨物的,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規定,“拒絕、阻礙公路監督檢查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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