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甌海一民警涉嫌醉駕 掏出警官證拒絕酒精測試

交通 法律 鐵人三項 轎車 杭州網 2017-06-06

日前,微信朋友圈爆料稱,溫州市甌海區公安分局一民警涉嫌醉酒駕駛。記者多方核實,發現確有其事。據知情人士透露,6月2日晚10時許,溫州市區馬鞍池西路上發生一起交通事故,駕駛員被執勤民警帶至醫院檢查,涉嫌醉酒駕駛,目前已被依法刑拘。

網友爆料 “民警酒駕,掏出警官證”

6月3日凌晨,一微信號拋出“重磅消息”:據可靠消息,6月2日22時31分許,接群眾報警稱,溫州市區馬鞍池西路301號前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輛牌照號為浙C6S290的奧迪車撞損人行道上的多輛公共自行車。

民警出警到達事故現場,發現該轎車停放在人行道上,一名男子(後核查系甌海區公安分局監管大隊民警胡**、該車車主、男、44歲、籍貫溫州文成、現居溫州鹿城區)靠坐在駕駛員位置,周圍有許多圍觀群眾(有些在用手機拍攝),執勤民警要求其接受酒精測試,被多次拒絕,並出示警官證,向執勤民警宣稱自己是民警。

因疑似酒後駕駛,被執勤民警帶至醫院檢查,接受酒精測試和抽血化驗,經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為220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現案件正在調查中。

記者核實 肇事司機確係甌海民警

隨後,記者聯繫上一名知情人士,據其透露,事發當晚,一輛轎車撞損人行道上的多輛公共自行車。民警出警到達事故現場,發現該轎車停放在人行道上。

知情人表示“肇事司機多次拒絕執勤民警對其進行酒精測試的要求,並向執勤民警出示警官證,向執勤民警宣稱自己是民警”的爆料屬實。

這名知情人士透露,肇事司機經檢驗後顯示結果為酒精超標,涉嫌醉酒駕駛。

該駕駛員到底是否是甌海公安分局民警?知情人士只回應道:你們去聯繫甌海公安分局,他們最清楚。

6月4日上午,甌海公安分局就此事作出迴應:針對6月2日夜,甌海民警胡某某醉酒駕駛被公安機關依法刑拘一事,甌海警方高度重視,第一時間在全局開展專項整頓,深刻反思,強化隊伍管理層級責任。分局將按照溫州市局“三嚴三鐵”紀律作風教育整頓的要求,進一步落實民警教育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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