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渝北交巡警在金港國際商圈勝利路執勤時,查處了一輛違法停車的日產尼桑轎車。在攝像取證時,一名男子突然從旁邊的便利店裡衝出來,企圖駕車逃離現場。
民警攔下該車,責令該男子出示駕駛證和行駛證。民警通過查詢發現,該車懸掛的機動車號牌與行駛證的信息不符,該車系一輛套牌車。
經查,該男子名叫吳某,四川鄰水縣人,持有C1駕照,在重慶工作,是這輛尼桑轎車的車主。行駛證顯示該車車牌應為川231XXX。
吳某承認,懸掛的渝AK38XX的號牌是他前幾天在保稅港區某工地附近的荒地中撿到的。撿到這副車牌後,吳某決定,把這副車牌懸掛在自己的尼桑車上以躲避電子警察抓拍。
吳某因涉嫌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號牌以及違反禁止停車標線停車的違法行為。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交巡警依法對其處以記15分、罰款5200元、暫扣機動車的處罰。
由於吳某的駕駛證之前已經被記了10分,再加上這15分,吳某的駕駛證已經記24分,他的駕照在一個記分週期內已經超過24分,需要參加科目一和科目三的考試,才能重新領取駕照。
渝北交巡警在此提醒廣大駕駛員,駕駛機動車出行應當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規,不要心存僥倖,使用假牌、套牌、不懸掛機動車號牌等違法行為。
來源:渝北交巡警
編輯:豌豆菇涼
審核:老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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