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抵押登記費 本月起江西省交警已不再收取

交通 法律 社會 客家新聞網 2017-04-10

中國江西網訊 全媒體記者李巧報道:日前,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下發《關於清理規範一批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政策的通知》規定,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或停徵41項中央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其中包含一項“機動車抵押登記費”。6日,記者從江西省公安廳交通管局獲悉,已通知全省各地市交警支隊停止收取機動車抵押登記費。

同時,記者從南昌、宜春、贛州及九江等地公安交警部門獲悉,4月1日起,已按照通知要求,取消了機動車抵押登記費的收取。今後,群眾在各級公安機關車輛管理部門辦理機動車抵押登記業務,車管部門不再收取抵押登記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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