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0月起請認準這5個汽車交通標誌,否則違反1個罰款200元扣2分
在我們考駕證的時候.,就知道交通標誌是用文字和符號來標明的。除了知道它們傳遞引導、限制、警告等信息之外。大家如稍沒有記清楚要付出代價的.,從7月開始,違返...
華龍網6月16日訊 2017年6月13 日中午,在南岸區大石路巨成龍灣路口發生一起追尾事故,但雙方駕駛員遲遲不撤離現場,導致後方車輛擁堵十幾分鍾,過往車輛駕駛員紛紛進行指責。
當日12時許,徐某駕駛長安麵包車從六院方向沿大石路往美堤雅城方向行駛,行駛至大石路巨成龍灣路口時,由於雨天路滑沒剎住車,追尾了前方同向同車道行駛劉女士駕駛的寶馬牌越野車,事故致雙方車輛不同程度受損,並無人員受傷。發生事故後,雙方駕駛員並沒有按照規定快速撤離現場,而是在現場就事故責任以及賠償問題發生糾紛,十幾分鍾後,雙方才報警,民警電話告知雙方需馬上撤離現場後,雙方仍然沒有撤離現場,此時,該事故已造成了長距離的堵塞,過路群眾也紛紛指責雙方駕駛員自私的行為。民警快速趕往事故現場,勘查現場後,安排雙方駕駛員快速撤離現場。
經調查,事故系長安車追尾所致,由其承擔本次事故全部責任,另外,兩名駕駛員均因實施未造成人身傷亡且車輛能夠移動的交通事故,當事人未先撤離現場,造成交通堵塞的違法行為,違反了《重慶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60條第1款的規定,根據《重慶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87條第2款的規定,分別給予罰款200元,並扣留駕駛證1個月。
交巡警提醒廣大駕駛員朋友,上路行駛時,如不小心發生輕微擦掛事故後,應下車拍照留證,快速將車撤離至不影響交通的地方溝通或到城市快速理賠中心協商處理,若現場達不成協議或者責任不明,應及時撥打110報警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