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機場出租車管理新規 被投訴先停止營運5天

交通 社會 信網 2017-06-25

原標題:青島機場出租車管理出新規 被投訴先停5天營運資格

即日起,城陽區交通運輸局青島機場客運車輛管理處與青島國際機場停車場管理公司聯合推出營運出租車管理新舉措——因服務質量問題被投訴,先行停止5天營運資格。

以前,主管部門在接到旅客投訴後,需要先對出租車進行調查並核實清楚後再進行處理。其間,車輛照常營運。新規提出,機場營運出租車在營運過程中凡因涉及服務態度、無故拒載、中途甩客、繞路高收費、不按照規定操作計價器、不主動給付乘客當次出租客票以及冒用出租客票等各種服務質量問題被乘客投訴或擾亂機場客運秩序的,一律先行給予每次停發機場營運資格5天的處理,直至其違規行為處理完畢;對經調查情節嚴重者,予以行政罰款、取消機場營運資格、吊銷駕駛員服務資格證等處理。凡年內因服務質量問題累計被乘客投訴3次以上或年內累計擾亂機場客運秩序3次以上的,一律取消其機場營運資格。凡不按行業規範和企業要求著裝的,一律取消其當次機場營運資格。

今年以來,青島機場客運車輛管理處已查處出租車各類違規行為300餘起。(記者 周建亮)

[編輯:亞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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