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施工行業裡項目經理,是個什麼鬼

建築 法務 財會 職場 項目圈圈 2018-11-29

這些年,項目經理這本經已經給念歪了。為什麼說念歪了呢?

拿著建造師證的不會當項目經理,沒考到建造師證的卻在做項目經理;有的人沒當過一天的項目經理,卻拿著幾萬甚至十萬的年薪,曰“證書工資”;有的明明在坐在財務室當會計,卻掛著某某工程的項目經理頭盔;有的沒有幹過一個工程,名下卻有好多各種各樣的工程業績;有的說在某公司擔任項目經理,卻不知道公司的門是朝哪個方向開的,也不認識公司裡的任何人,因為他壓根沒去過這家公司,卻每個月收到公司匯過來的工資。

怪不怪?

建築施工行業裡項目經理,是個什麼鬼

指通過了國家正式組織的考試取得了建造師資格,然後註冊到某施工企業的人或證書。據說現在全國已有200多萬人擁有一級建造師證書,擁有二級建造師證書的人更是汗牛充棟(二級建造師因為是各省自行組織考試自行發證,不能在各省之間流動)。

建築施工行業裡項目經理,是個什麼鬼

這批項目經理又分為三種情況存在著。

一是真正工作在工地上的,其中小部分從事了項目經理崗位,但他們中的大部分在工地但不在項目經理崗位,從事的可能是施工員質檢員等,甚至是倉管會計等崗位。這批人佔了擁有建造師證書人員的多少呢,沒有權威的統計數字,但據筆者在業內的長期觀察,大約佔了擁有建造師證書人員的20%,也就是說,本該在工地擔任項目經理的建造師證書持有者中的絕大部分壓根不在工地,其中真正擔任項目經理的則少之又少。

二是在施工企業但不在工地,可能在企業的任何崗位上,比如會計出納法務行政人事策劃等。在監理例會、上級檢查等需要建造師項目經理出面時才去一下工地。近的當天就可以回來,遠的要一二天來回,總之會議檢查行程一結束他們立馬打道回府,決不會在項目上多呆一會,更不會參與項目管理。這批人大概佔了擁有建造師證書人員的30%。

三,剩下的大部分所謂的項目經理散佈在全國各行各業裡,從事什麼職業的都有,如醫生律師教師會計公務員等等。他們也是在需要時去工地或監理指定的場合出席一下,業內叫“到位”,並收取市場認可的出場費。他們的作用是滿足招標文件設定的投標條件,以及業主和政府主管部門在項目施工過程中的監管要求,實際上是施工企業與業主、政府主管部門玩的老鼠躲貓貓的遊戲。這個遊戲玩了十幾年,貓發揮一切聰明才智窮盡了一切辦法,還是沒有抓住這隻老鼠。而老鼠卻變得更加聰明和從容。因為制度設計這個根上出問題了,這隻老鼠是永遠不可能被抓住的。

當然,建造師證書的最大作用還不在於此,而在於滿足施工企業資質申報條件。住建部的文件規定的明明白白,申報什麼等級的資質需要多少本什麼等級的建造師證書。一本原本用於證明個人執業水平的證書卻被人為地綁架於證明企業的實力。執業證書的持證行為應該是個人考證並持續努力提升執業水平的行為過程,卻因為被綁架在證明企業實力這架馬車上,完全變了味了,變成了企業行為,由此,掛證,賣證,買證等等一切亂象應運而生了。全國到處是掛著張四狗頭證書,當著李三羊頭項目經理的工地。

建築施工行業裡項目經理,是個什麼鬼

他們是企業的員工,在項目部擔任項目經理職務,他們是真正把項目經理當作自已職業的一群人。

建築施工行業裡項目經理,是個什麼鬼

也有一些職業項目經理在掛靠老闆手下當差,拿薪酬。掛靠老闆做大後,會同時掛靠承包多個項目,這時他就忙不過來了,就需要在每個項目上聘任一位項目經理幫他打理項目上的事。老闆手下的職業項目經理與公司裡的職業項目經理在責職行使上有很大的區別,導致能力理念上也有很大區別。因為,老闆往往把外部關係啊、物資採購啊、民工招募啊,財務啊什麼的抓在自已手上,把聘來的這位項目經理當作現場負責人而已,而且往往還會把幾位親戚放在項目部的關鍵崗位上,如倉管,出納,收料等,這些人表面上聽從項目經理的,實際上是按老闆的意思行事,還可能是老闆的耳目,監督項目經理的行為。我們曾經招募過長期在老闆手下當項目經理的人來擔任公司自營項目的項目經理,都失敗了,發現他們的能力上往往缺失一部分我們認為項目經理應該具備的能力,如財務、合同、法務、採購等等。後來發現,老闆手下的項目經理是不負責這些事項的。不從事,當然能力就不會具備起來了。

在工地真正擔任項目經理的,無論是在公司還是在掛靠老闆手下,他們當中只有很小一部分考出了建造師證,更多的是靠經驗與能力走上這個崗位的。學歷知識不夠或忙的沒有心思沒有時間去考建造師證。他們才是我國工程建設真正的項目現場中堅力量,但大多數因為身份的原因走不上桌面,業主開會或監理例會往往不參加或者坐在角落裡很少吭聲,因為“妾身不明”。但收入不菲,按現在的市場價,一般30萬起步,高的可以達到50多萬甚至更多一些。

建築施工行業裡項目經理,是個什麼鬼

他們的本質是老闆,建築工地老闆,俗稱包工頭。

建築施工行業裡項目經理,是個什麼鬼

項目經理是他們自己封給自已的頭銜或他掛靠的施工企業為掩人耳目封給他們的頭銜。如果他只掛靠承包了一個項目,為了節省開支保證項目利潤,他往往會自已管理這個項目。此時他就兼任了職業項目經理的職能。如果他慢慢做大了,有資金人脈和能力同時承包數個工程項目,忙不過來了,他就會聘請有能力統管項目的人來擔任現場項目經理,也就是第二種職業項目經理。

老闆請現場項目經理可不關心有沒有建造師證,只關心請的人能不能把工程做起來做好做出利潤來。最近二十多年來,我國的大部份中小型項目都是這批老闆項目經理做起來的;大部份大型項目也是由他們通過分包做起來的。他們才是我國現階段建築工程項目施工階段真正的運作者、墊資者和收益人。而那些所謂的由住建部門核發了資質證書的施工總承包企業,只是一個供人掛靠的平臺而己。說平臺是好聽的,實質上就是一個空空的臭皮囊 。

來源:築業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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