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停留超1小時 這個小區物業竟然要收50元“停車費”?

建築 社會 上游新聞 2017-03-27

主城區的停車費用一般在3至5元每小時,可你聽說過超過1個小時要交50元停車費的嗎?近日,家住巴南區魚洞的市民李女士就遇到了這種事。她開車前往麗都錦城小區探望親戚,在該小區停車時被告知要交50元押金停車費,一個小時內出來就給退還。

但李女士在2個小時後離開小區時,卻因超過規定的時間,押金沒有退。上游新聞-重慶晨報記者瞭解到,這個規定是小區物管自主決定的,而物管的迴應是:這是為了保障小區業主正常停車,對所有車輛都是如此。

停車超過1小時,50塊的押金全被扣了

26日,上游新聞-重慶晨報記者聯繫上李女士,據她介紹,3月20日,她開車帶著家人,前往麗都錦城小區看望親戚。當她開進該小區時,保安攔住她稱,先交50元押金才能放行,否則不得進入。“當時我以為是小區對外來車輛暫時收取的停車費,並未多想,交錢後就直奔親戚家了。”李女士稱。

李女士說,等她兩個多小時後返回開車時,保安卻告訴她,該車在小區停放的時間超過了1個小時,押金不能退還了,還說這是該小區物管的規定。

“停了2個多小時車,就被收了50元‘停車費’,這在哪也沒這麼高的價錢啊。”李女士表示很氣憤,並認為這樣的收費標準實在不合理,而且小區也沒有權力這麼定價。[!--empirenews.page--]

業主:小區車位緊張,外來車輛都要交押金停放

隨後,上游新聞-重慶晨報記者來到了位於巴南區渝南大道麗都錦城小區。發現在該小區車庫外,來往車輛一直在進進出出。但是隻有在該小區購買過或租賃過車位的業主才能暢通無阻,其他車輛均被收了“押金”。

“現在小區地下車庫小區業主都無法臨時停車,如果要進車庫要交50元押金,一個小時內出去就退還押金。”該小區業主王先生稱,如果一個小時後出去,則押金不退。

同時,小區業主王先生表示,作為業主有車沒位置停,而且自己還聽說今年5月份開始,車庫月租車位就不辦理了,必須購買車位才能停。“難道車都停到大馬路上去嗎?”對此,王先生有些憂慮,開發商賣房子時曾清楚地表示要配套完善,有車位,到現在入住幾年後確是這種結局,不曉得現在這種情況作為業主應該怎麼辦。[!--empirenews.page--]

物業:為了保障小區業主正常停車

針對此問題,上游新聞-重慶晨報記者詢問了該小區物業——重慶信美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該物業一位姓於的工作人員介紹,該小區現有居民3000戶,只有1000多個地下車位,由於大量業主未購買車位,加上經常有外來車輛進入小區,導致車位管理比較困難,所以才制定了 “車輛進小區交押金”這項規定。

“這樣做,完全是為了保證購買車位和租賃車位的業主能夠停車。”該工作人員表示,因為車位少,之前小區曾多次發生購買或租賃車位業主的車位遭人停佔的情況發生。而為了保證這樣的事情不再發生,物業便制定了“要進車庫,必須要交50元押金”的規定。 這樣的規定一出,曾多次因此和一些外來的車主發生糾紛,但物業表示,為了維護小區內有車位車主的利益,這樣做也是沒辦法。

物價部門:沒有法律依據,業主們可投票決議

隨後,上游新聞-重慶晨報記者就麗都錦城小區停車車費問題諮詢了李家沱其龍社區,李家沱其龍社區相關負責人告訴上游新聞-重慶晨報記者,他們在物管處瞭解到業主所反映的問題屬實,已經將情況反映至區物價局。

而針對此問題,巴南區物價局工作人員表示,物權法沒有明確規定關於車輛進小區該不該交押金以及收費標準等問題,但建築區域內的公共面積區域屬於小區業主自有,如何使用可由業主共同決定。

同時,物價部門建議,如果業主們對這項規定有異議,可組織物業會人員一起投票決議,廢除該項規定。

上游新聞-重慶晨報記者 景然 通訊員 張礴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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