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縣城鄉規劃建築設計院院長違規發福利被問責

建築 法制 時政 中國紀檢監察報 2017-05-21

遂昌縣城鄉規劃建築設計院院長違規發福利被問責

違紀問題通報

2017年2月,浙江省遂昌縣紀委通報了一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

2015年至2016年期間,遂昌縣城鄉規劃建築設計院院長陳煥斌兩次違規發放幹部職工福利,涉及金額共計3.41萬元。其還存在接待不規範的問題,涉及金額共計7838元。

2016年10月17日,經遂昌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班子會議研究決定,給予陳煥斌行政記過處分。

事件回顧

2014年10月,陳煥斌擔任遂昌縣城鄉規劃建築設計院院長。任職以來,作為單位一把手,不僅沒有帶頭嚴格執行各項紀律規定,還公然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頂風違規發放福利,分別於2015年12月8日、2016年3月11日兩次以發放超市提貨券的形式,向全體幹部職工違規發放福利,兩次發放提貨券金額總計3.41萬元。費用經陳煥斌同意,由財務利用公款支付。

此外,在落實公務接待管理規定過程中,陳煥斌把關不嚴、執行不力,在2015年至2016年8月期間,城鄉規劃建築設計院公務接待中存在接待陪餐人數超過相關規定、接待費沒有附菜單、缺少接待函的問題,涉及金額7838元。其中,存在11筆接待陪餐人數超過相關規定、4筆接待費沒有附菜單、缺少接待函的問題。上述13筆接待費也經陳煥斌同意,由財務公款支付。

查處經過

2016年9月,遂昌縣紀委派駐第八紀檢組對綜合監督單位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及其下屬單位開展財務專項督查。在對遂昌縣城鄉規劃建築設計院日常經費賬目審查過程中,兩張發票引起了工作人員的注意:一張是2015年12月8日發放米和油的發票,涉及金額9300元,另一張是2016年3月11日發放年貨的發票,涉及金額2.48萬元,兩張票據後面附有31人的發放名單,且都以提貨券的形式到指定超市提取,通過單位戶頭而非工會戶頭報銷,年貨發票則超過了標準額度。調查人員立即要求陳煥斌對兩張發票的情況進行說明。

“這兩張發票的費用是經你同意,由財務利用公款支付的嗎?”

“是的,當時我新任院長不久,單位的幾名幹部希望我能增加一些福利,為了給大家留下‘好印象’,我覺得也有道理,便發放了這兩筆福利。”面對調查人員的詢問,陳煥斌道出了事情的原委。

“為什麼明知有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要求,還要在工會正常福利外,違規發放福利?”調查人員繼續直擊問題要害。

“主要還是我作為單位主要負責人沒有履行好主體責任,紀律意識淡薄,原來覺得可能不是什麼大事,不會有問題。但結果不僅侵害了集體利益,還損害了單位的廉潔形象,我感到很愧疚。”陳煥斌回答道。

隨著調查的深入,調查人員發現不僅僅是這兩張發票存在問題,在公務接待費發票中,有多筆發票存在不符合規定的情況。經過仔細核查,共有13筆接待費存在陪餐人員超過相關規定、接待費沒有附菜單、缺少接待函等問題。

“歸根結底還是我紀律意識淡薄,規矩意識弱化,把紀律和規矩當成了軟約束。頂風違紀,導致單位財產流失,造成了不良影響。現在追悔莫及啊!”面對被查出的種種問題,陳煥斌懊悔地說。

陳煥斌身為遂昌縣城鄉規劃建築設計院院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發放福利;未嚴格落實《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的相關規定。鑑於其事後認錯態度好,及時組織清退了違規發放的相關資金,最後,經遂昌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班子會議研究決定,給予陳煥斌行政記過處分。(中國紀檢監察報記者 顏新文 通訊員 包麗卿 潘玲燕)

案例點評:違規福利不能發

幹部職工的合理合規的福利要保障,但違規發放的福利,不僅會助長各類不良風氣,而且損害社會的公平性,影響黨和政府的形象。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向縱深推進之際,陳煥斌卻為給下屬留下“好印象”頂風違規發放福利,造成了不良影響,個人也受到政紀處分,得不償失。

違規福利不能發。任何福利都應在制度約束與監督下發放,對於打著福利的幌子捲土重來的“腐利”現象,要以“眼裡揉不得沙子”的認真勁,嚴紀律、嚴要求、嚴處理,以零容忍的態度堅決遏制。

(作者陳永軍系浙江省遂昌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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