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農民工工資,鄭州5家建築施工企業被點名批評,涉中建二局

(原標題:這5家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被點名批評)

拖欠農民工工資,鄭州5家建築施工企業被點名批評,涉中建二局

拒不承擔拖欠主體責任、對其工程勞務分包企業管理不到位……記者27日從市城建局瞭解到,市城建局發佈了上半年工程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典型案例情況通報,對5家建築施工企業予以通報批評,拒不改正或改正不徹底的,將依據有關規定列入誠信“黑榜”。涉嫌違法的將依法移送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予以處罰。

通報提到,今年以來,我市市本級妥善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達275起。在解決拖欠信訪案件中,多數涉案的建設單位和施工企業能夠積極配合有關監管部門做好糾紛調解和工資支付工作,未造成更嚴重的不良後果。但仍有少數施工企業不能認真履行拖欠主體責任,不積極主動配合調解,致使拖欠問題久拖不決,造成比較嚴重的不良社會影響。

據通報——

浙江國泰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在配合監管部門解決其承包的“和昌林與城二號院”項目拖欠蔡守永等班組工資問題中,拒不承擔拖欠主體責任。

新紀建工集團有限公司(原名福建省長樂市新紀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因對其工程勞務分包企業管理不到位,未按規定設立專職人員,導致同一拖欠問題多人次重複上訪。

河南建隆建築安裝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在其承攬的“正商·百合裡”項目中,不認真履行勞動用工管理主體責任,未對其勞務分包單位河南天佑建築勞務服務有限公司實施有效監督,造成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在處理該拖欠案件過程中,天佑勞務拒不配合調解,造成拖欠問題久拖不決。

中建二局第四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承攬的“融僑悅瀾庭”項目連續發生6起拖欠案件,解決勞資糾紛過程中,中建二局四公司項目負責人不到場、不配合、不履職,造成拖欠問題不能及時妥善解決,導致農民工多次上訪,並引發爬塔吊極端方式討薪事件。

以上5家建築施工企業不同程度違反了《鄭州市建築市場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三十二條和《鄭州市建築市場誠信建設“紅黑榜”發佈制度(試行)》等有關規定。市城建局要求,各參建單位要高度重視,引以為戒,進一步深入開展勞務用工實名制自查自糾工作,規範勞務用工行為,全面落實好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各項制度,堅決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來源:鄭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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