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陽明東路北側、中山北路西側地塊使用權出讓規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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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山新村拆遷後,該地塊將如何改造,

牽動著市民的心。

現在,涉及該地塊的使用權出讓規劃公告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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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東路北側、中山北路西側地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規劃條件公告

根據餘姚市第二十三次地產市場領導小組全體會議精神,公告陽明東路北側、中山北路西側地塊(用地四址、規劃設計條件附後)。公告時間自2019年05月31日至2019年06月09日十天。如有意見建議請在公告期間來電或來信,餘姚市棚戶區改造投資建設有限公司,聯繫電話:0574-62705061;餘姚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聯繫電話:0574-58122263。來信請寄往:餘姚市南濱江路218號,郵編315400;餘姚市南蘭江西路288號餘姚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郵編:315400。

用地位置

地塊位於鳳山街道,具體範圍為東至中山北路,南至陽明東路,西至三官堂河,北至憲卿第路(四址詳見附件)。用地面積為86035平方米、摺合137.41畝,城市道路地下空間面積為5574平方米(具體面積以實測為準)。

用地性質

地塊一用地性質為二類住宅用地、商業用地,商業建築面積佔總計容建築面積不少於25%;地塊二用地性質為二類居住用地;地塊三用地性質為二類居住用地。沿陽明東路須結建集中連片居住區配套商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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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要求

住宅日照標準按大寒日不少於滿窗3小時控制。多層住宅間距南北向控制在1:1.28倍建築高度以上,高層住宅通過日照分析確定日照間距,並滿足《餘姚市城鄉規劃管理技術規定》要求。商業建築與居住建築日照間距滿足《餘姚市城鄉規劃管理技術規定》要求。

建築間距

除滿足日照要求外,其餘建築間距按照《餘姚市城鄉規劃管理技術規定》要求控制。

人防要求

意見徵求中

配套設施

1、按規範配置市政、消防、環衛、社區服務、物業管理等配套設施。

2、養老設施按新建住宅小區每百戶(不足百戶的,按照百戶計)不小於20平方米的標準配建,並與住宅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

3、依據《甬政辦發【2018】117號》文件,10萬平方米(含)以上的居住項目配置建築面積不少於計容面積的5‰的室內體育場館設施(地上),配置的室內體育設施,需符合《城市社區體育設施技術要求(JC/T191—2006)》,並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建成後無償移交給屬地政府指定的單位。允許在某一地塊集中共建共享,若分地塊配建、則按照《甬政辦發【2018】117號》文件執行。

4、地塊一配建面積不小於60平方米、24小時對外開放、位置明顯的公共廁所一座。

室外標高

地塊一室外黃海標高不大於4.300米且滿足防洪排澇要求;地塊二、地塊三室外黃海標高3.800—4.300米,結合周邊道路與場地做好豎向設計並滿足防洪排澇要求。地塊一豎向設計、市政管線等設計須統籌考慮文保建築、歷史建築現狀,設計過渡自然、順暢。

市政依託

意見徵求中

交通組織

1、出入口詳見控制圖則(詳見附件)。並應妥善考慮交通安全及空間美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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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停車位配置要求通過集中地面停車場(庫)或地下停車庫解決,商業出入口與住宅出入口應單獨設置,步行和車行互不干擾。沿陽明東路不得設置停車位、商業停車位一律通過商業建築背面或者地下停車位解決。

3、合理組織車流、人流和車輛停放,妥善處理好地塊內外部交通的關係,做好地塊內部與外部慢行交通的銜接,減少對城市交通的影響。

其他

1、明確門衛、配電等附屬用房佈局。

2、要求報送二個以上具有可比性的規劃方案報批。

3、按規範做好無障礙設計。

4、總平面佈局滿足消防要求。

5、沿南河沿路、鳳山路兩側設置帶狀綠地,寬度不小於8.0米,需對外開放,綠地佈置需高低錯落、疏密有致,喬木、灌木、草坪、小品、園路等合理設置,形成良好的綠化空間。

6、地塊買受人須建設南河沿路(憲卿第路—陽明東路)及鳳山路(憲卿第路—陽明東路)新建工程,詳見建設方案,建成後移交相關單位。

7、沿陽明東路設置連續商業界面,打造連續商業步行空間。地塊一須結合文保建築、歷史建築共同形成商業內街或步行街,並滿足文保建築、歷史建築的對外交通組織。

8、建築風格、色彩宜延續歷史文化名城風貌、特色,宜採用中式或新中式,可參考《餘姚市陽明東路北側、中山路西側地塊實施性城市設計》。地塊一新建建築須符合《餘姚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要求,建設要求及方案需徵得文物部門的同意。

9、地塊一施工過程中須確保文保建築、歷史建築的安全,施工保護方案須徵求文物保護單位意見。

10、地塊二沿憲卿第路部分第一界面住宅建築高度控制在<24.0米以下。

11、地塊一東南角與鳳山路的地下空間須作為商業建築配套公共停車位。

12、地塊一商業用地與住宅用地分界線可依據方案微調。

13、城市道路地下空間開發須滿足城市道路建設要求。

14、地面停車庫一律按建築面積計算容積率。

15、裝配式建築:按照《餘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加快落實裝配式建築發展的通知》(餘政辦發【2017】82號)文件執行。

16、住宅全裝修按相關政策執行。

17、商業商務用地類項目建築按《餘姚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於轉發執行<寧波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專題會議紀要>的通知》(餘自然資規發【2019】14號)文件精神執行。

引導

1、地塊應統一規劃、合理佈局,處理好與周邊地塊的關係,尤其處理好與北側已建成小區、周邊道路、三官堂河、侯青江及玉皇山公園的關係。地塊平面設計要充分考慮宜居的均好性,精心配置小區綠化,合理組織小區人流、車流的分流與集散。

2、地塊應注重沿周邊道路和河道的城市界面,做好城市空間景觀設計,注重沿陽明東路、中山北路城市天際線設計,地塊內高層建築宜佈置點狀建築。

3、建築佈局要立足提升城市形象,並滿足城市空間景觀要求;建築空間充分綠化,並與東側玉皇山公園、地塊內規劃帶狀公園、西側三官堂河及綠化帶、北側侯青江及其綠化形成的公共空間相互貫通或滲透;

4、退界距離應滿足城市設計、景觀環境、消防、衛生防疫、環境保護、工程管線、建築保護和施工安全等方面要求。

5、戶外廣告、外立面裝修、店名招牌等須統一規劃設計,並與主體建築相協調。廣告的構成元素、尺度大小、材質、顏色需與建築的立面韻律相協調。

6、做好建築節能設計,鼓勵使用環保、節能的新型建築材料。

7、方案參考《餘姚市陽明東路北側、中山路西側地塊實施性城市設計》。

說明

1、未盡事宜應符合餘姚、寧波地方技術規定、有關規範和國家標準的要求。

2、用地面積以規劃用地紅線相對應的土地使用權證載明的面積為準。

3、地塊建築面積、容積率計算標準按照《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和竣工綜合測量技術規程》(浙江省工程建設標準DB33/T 1152—2018)執行。

4、本規劃條件自核發之日起半年內未依法出讓成交的,需重新確認。

5、容積率為地上計容建築面積,具體地塊容積率以分地塊指標為準。

6、本規劃條件由余姚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解釋。

建設單位或個人應當按照規劃條件進行建設;確需改變規劃條件的,應當經餘姚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批准。

設計單位應當按照規劃條件有關技術規定以及相關規範要求進行建設工程設計。

來源:餘姚市人民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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