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江西網/江西頭條新聞客戶端訊 記者鄭周贇報道:6月26日,記者從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獲悉,根據軍委政治工作部、軍委國防動員部和國家教育部《關於做好2019年招收定向培養士官工作的通知》(軍政〔2019〕517號)精神,江西省確定了招收1410名定向培養士官。

27所高校在江西省招收定向培養士官

定向培養直招士官的對象,從2019年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的普通高中畢業生中選拔,年齡不超過20週歲(1999年8月31日以後出生),未婚,其政治、身體條件按照義務兵徵集規定執行。

江西省為各軍兵種定向培養1410名士官,其中女士官16名。在我省招生的高校有27所,包括:東華理工大學、南昌工程學院、江西航空職業技術學院、江西信息應用職業技術學院、遼寧交通高等專科學校、渤海船舶職業學院、江蘇海事職業技術學院、江蘇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南京信息職業技術學院、浙江建設職業技術學院、浙江交通職業技術學院、安徽交通職業技術學院、阜陽職業技術學院、泰山職業技術學院、河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湖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武漢交通職業學院、武漢船舶職業技術學院、武昌職業學院、湖南汽車工程職業學院、湖南體育職業學院、湖南國防工業職業技術學院、長沙航空職業技術學院、張家界航空工業職業技術學院、重慶航天職業技術學院、四川郵電職業技術學院、成都航空職業技術學院。

6月29日開始網上填報志願

此次招收納入全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統一組織。志願填報採取網上填報的方式,於6月29日9時至7月2日17時,考生得知分數、排位後,在提前批高職(專科)直招士官平行志願欄中填報,期間允許考生修改一次志願。

政治考核由考生報考地縣級徵兵辦組織。江西省教育考試院在報考提前批高職(專科)直招士官平行志願的上線考生中,按照不超過招生計劃數5倍,按專科成績高分至低分順序,向省徵兵辦提供考生信息。江西省徵兵辦再逐級下達至縣級徵兵辦確定政治考核對象。7月4日起,由縣級徵兵辦通知相關考生領取《招收士官政治考核表》,並組織政治考核,7月12日前完成。7月13日,由市徵兵辦將政治考核合格考生名冊報省徵兵辦。

在政治考核合格考生中,根據成績由高分至低分,按不超過招生計劃數3倍確定面試、體檢對象,並於7月15日前在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公佈面試體檢分數線,上線考生自行到縣級徵兵辦領取或從省教育考試院網站下載打印《定向培養士官招生面試表》,並按要求填寫。

面試和體檢同步進行南昌設點

全省在南昌、吉安、上饒、新餘四個地市設面試體檢點,於7月16日至22日分片區同步組織,其中,南昌、九江、撫州地區考生在南昌市面試體檢;贛州、吉安地區考生在吉安市面試體檢;上饒、景德鎮、鷹潭地區考生在上饒市面試體檢;宜春、萍鄉、新餘地區考生在新餘市面試體檢。

每個面試點設3個面試組,每組3人以上,工作人員由部隊、院校、兵役機關派人組成。面試主要通過目測和交談,依據《定向培養士官招生面試表》明確的六項內容進行評價,分合格和不合格填寫結論並告知考生,不合格者直接淘汰,不參加體格檢查,表格上寫明不合格原因。

面試合格的參加體格檢查,按照義務兵徵集的體格檢查標準執行,不搞單科淘汰,一次上站完成全部體檢項目。

值得注意的是,考生需帶准考證、身份證及2張1寸近期免冠照片,空腹按時到指定地點報到,面試體檢後自行返回。面試、常規項目體檢結果現場告知,化驗類項目需複查的於體檢當日晚電話通知,7月24日在原體檢點複查。體檢結果於7月29日前在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公佈。

同等條件下四類考生優先錄取

8月3日前,江西省徵兵辦將面試體檢和政考合格的考生名單抄送江西省教育考試院。江西省教育考試院依據合格名單,在考生的電子信息中標註合格標誌,依據考生分數及所填報志願,從高分至低分按照招生計劃執行數1:1比例投檔,招收高校按計劃擇優錄取。

同等條件下,中共黨員、優秀學生幹部、軍人子女、英模烈士子女優先錄取。缺額院校實行網上徵集志願,參加面試體檢和政考合格的上線且未錄取的考生可填報徵集志願。生源仍然不足時,可調整到上線考生數量充足的省份錄取。

8月15日前,江西省教育考試院將錄取名單抄送省徵兵辦和高校,由高校發錄取通知書,由省徵兵辦通報部隊,並將《招收士官體格檢查表》、《招收士官政治考核表》和《定向培養士官招生面試表》移交給高校,進入學生檔案。

據悉,培養對象因淘汰或錄取不足出現的空缺,每年年底前從同年級本專業符合條件的在校學生中選拔補充。由高校從報名學生中,通過體格目測、病史調查和政治、學習情況考核等方法擇優推薦,省徵兵辦會同招收部隊按照招生辦法,組織面試體檢和政治考核,根據學習成績、現實表現、入伍意願等,擇優確定為培養對象。

定向培養直招士官學制3年

記者瞭解到,定向培養直招士官學制3年,畢業後取得大專學歷。前2.5學年的全部課程由高校負責,招收部隊根據需要對接指導教學;後0.5學年為入伍實習期,由招收部隊負責,實習完成後由高校辦理畢業手續。

高校會單獨組建班次,每班不超過50人。招生開始前,試點高校根據部隊士官崗位提出的培養需求,商定培養方案、設置專業課程,做好教學準備工作;培養對象在高校學習期間,部隊訓練指導機構對高校教學進行指導,促進教學與使用的對接。高校所在地縣級兵役機關協助高校做好培養對象日常管理和軍政訓練工作。

定向培養對象入學1個月內,由省徵兵辦會同高校組織體格複檢和政治複查,不符合入伍條件者取消定向培養資格,高校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培養對象在校學習期間,因身體原因不宜入伍的由高校調整到其他班次學習;因個人原因,未完成在校課程、考試不合格,或者拒絕服現役擔任士官經教育無效以及違反校規校紀受處分,或者觸犯法律的,按照所在高校學籍管理規定處理。

培養對象畢業後,由所在部隊按照規定權限下達士官命令,時間統一為當年7月1日,其軍銜等級和工資檔次,比照同期入學直招士官確定。下達士官命令後執行現役士官的工資標準,享受現役士官的相關待遇。培養對象實習期間,按義務兵新兵標準發放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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