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駐港領館迅速反應:暫停本地僱員去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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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球網報道 記者 劉洋 朱夢穎】路透社剛剛消息,加拿大駐香港總領事館週五證實,他們已暫停其本地僱員前往中國內地的行程。路透社稱,就在幾天前,一名英國駐香港總領事館僱員在深圳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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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球網報道 記者 劉洋 朱夢穎】路透社剛剛消息,加拿大駐香港總領事館週五證實,他們已暫停其本地僱員前往中國內地的行程。路透社稱,就在幾天前,一名英國駐香港總領事館僱員在深圳被拘留。

加拿大駐港領館迅速反應:暫停本地僱員去內地


路透社報道截圖

路透社稱,加拿大駐香港總領事館在給路透社的郵件中沒有透露暫停本地員工前往中國內地的原因。

據此前媒體報道,英國駐香港總領館一名香港僱員(港媒報道他的名字叫鄭文傑)日前在深圳出差時“失蹤”。環球時報記者22日從深圳羅湖警方瞭解到,8月9日,香港居民鄭某傑(男,28歲,英文名:Simon Cheng)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之規定,被羅湖警方處以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涉及的是賣淫嫖娼。該條規定,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警方星期三公佈的消息說,該香港居民被處以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

針對有質疑認為,鄭某傑拘留後為什麼警方沒有通報其家屬等問題,羅湖警方迴應說,案發後,鄭某傑本人提出請求,根據他的請求,警方依法對其違法行為未予通報其家屬。

羅湖警方對環球時報表示,中國是法治國家,任何人、任何組織從事違法犯罪活動都將受到法律懲處。

此前報道

社評:嫖娼被抓者想低調,西媒港記給他補刀

英國駐香港總領館僱員鄭文傑日前赴深圳出差“失蹤”,他雖是香港籍,但英國外交部卻高調發聲,西方和港臺媒體更是熱炒他被“送中”,都在極力把他的“失蹤”與香港目前局勢聯繫起來,抹黑中國內地的司法體系。

然而事情這兩天出現反轉,先是內地官方星期三證實此人在深圳被“行政拘留”,星期四深圳羅湖警方更是向環球時報披露,鄭是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66條而被拘留的。打開該條目一看,涉及的竟是賣淫嫖娼。

嫖妓是很不光彩的事,犯這種案子被抓,對一個人的聲譽打擊往往很大,被抓者都希望能瞞則瞞。深圳警方告訴環球時報,恰是應鄭本人的請求,警方沒有通知他的家屬。也就是說,如果英國外交部和西方媒體不鬧,港臺媒體不炒,鄭是有可能在被拘留15天之後悄悄回到香港的。如果他表現得好,沒準還能提前獲釋。

鄭借來深圳出差放縱自我,幹出嫖娼的違法事情,需要承擔被抓後的相應代價,法律不會對他另有照顧。與此同時,從人道主義的角度說,他受了法律處罰,但是他本人希望此事能夠軟著陸,不通知他的家屬,在他的生活環境中儘量不留痕跡,又是可以理解的。警方同意他這一請求也是法律允許的。

是英國外交部和炒作此事的西方及港臺媒體徹底捅破了這件事。他們從一開始就發出“失蹤”的指控,並且一直在突出其女友沒有接到內地方面的相關信息,用這樣的敘事描繪內地法律的恐怖。是他們逼迫深圳警方把真實情況講出來,以正視聽。

很顯然,鄭自己有錯在先,受到依法處罰。同時不能不說,上述這些力量搞的政治化操作讓鄭止損的願望化為泡影,是他們進一步損害了鄭的利益。

那些力量對中國內地充滿了偏見和傲慢,當一個大活人在內地“失蹤”時,就不想一想很可能是他自己觸犯了法律,且有難言之隱,而是立刻把攻擊的矛頭對準內地,不給當事人低調處理事情留任何餘地。他們絕對在把炒作這件事的政治需求放在了首位,而沒太考慮當事人在這個時候到底需要的是什麼。

眼看著把事情搞砸了,香港一些媒體又祭出慣用伎倆,宣稱鄭是“被嫖娼”,誣陷內地公安給他“栽贓”。沒有被極端意識形態洗腦、尚存理性的正常人是不會相信這種狡辯的。鄭既非名人、也非近期很活躍的抗議人士,還經常來深圳,內地警方有何必要“搞”他?而且內地警方何時如此陷害過香港人?前些年有香港反對派人士在內地嫖娼被抓,自己回港後宣揚是“受陷害”,但那種辯解無法取信於人。

這件事給了那些對內地司法體系抱有偏見乃至敵意的力量一個強烈警示:我們的司法體系根本不是你們想象和宣傳的樣子,依法辦案是內地公安執法的堅定原則,用內地抓境外人士肯定是迫害的極端認識去應對相關事件,是要出大錯誤和大笑話的。

這一次他們給犯了案的那名居民又補了一刀,下一次他們會害的又是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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