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夜酒”也醉人 貨車司機不僅丟了飯碗還被吊銷駕照

貨車 成都 交通 白酒 樂山 天府早報 2019-06-06

不少司機以為晚上喝了酒,只要當時不開車,睡一覺,第二天開車就不屬於酒後駕駛了。殊不知這是完全錯誤的想法,“隔夜酒”也可能是酒駕。近日,成都一名貨車司機餘某就遭了。作為職業駕駛員的餘某,懷著僥倖心理,不把“隔夜酒”當回事,沒想到卻被交警逮個正著,酒精含量超標,涉嫌醉酒後駕駛營運車和危險駕駛罪,不僅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也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6月2日中午,成都交警七分局一大隊在天府大道南段執勤時,一輛號牌為川AZ67XX的重型半掛牽引車緩緩向執勤點開來。民警依法將其攔下進行檢查,在檢查中,發現駕駛員神色慌張,並且伴隨一股酒味撲鼻而來。民警隨即對其進行酒精測試,測試結果為176mg/100ml,涉嫌醉酒後駕駛營運車,後經血檢結果顯示,餘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70.5mg/ml,涉嫌危險駕駛罪。

“隔夜酒”也醉人 貨車司機不僅丟了飯碗還被吊銷駕照

據餘某交代,6月1日他拉了一車貨物到琉璃場準備卸貨,由於到琉璃場時間太晚了,下貨的工人已經下班,好酒的餘某隻好在琉璃場找了一家餐館吃飯,期間喝了大約半斤的白酒。第二天一早,餘某待工人上班後,將車上的貨物全部卸載完以後,就準備從琉璃場出發駕車回樂山市。在駕車前,餘某雖然知道喝酒不能開車,但他私以為前一天晚上喝的酒沒有什麼問題,就心存僥倖,駕駛大貨車上了路。

最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駕駛人餘某將面臨處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行政處罰。

“隔夜酒”也醉人 貨車司機不僅丟了飯碗還被吊銷駕照

實際上,關於“隔夜酒”的案例屢見不鮮,許多“中招”的司機都以為第一天喝的酒不會影響次日的駕駛,但其實重點不在於酒是否“隔夜”,而是以人血液酒精濃度專業測試結果為標準。只要體內酒精含量超標,不論距飲酒的時間過去多久,此時駕駛機動車仍屬於酒駕(醉駕)。

交警提醒廣大市民,飲酒後會導致人反映遲鈍、行動遲緩,駕駛員控制車輛能力下降,喝酒後可找親友或者正規的代駕公司代駕,切勿酒後駕駛。

天府早報記者 王小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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