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隊長自開加油站,不來加油扣車罰款!和妻子都被判了

貨車 方正縣 經濟 哈爾濱日報 2019-07-01
稽查隊長自開加油站,不來加油扣車罰款!和妻子都被判了

為擴大自家加油站的經營收益,運輸管理站稽查隊長指使手下,採取攔截、罰款、扣押等方式,迫使貨車車主及司機來加油,形成惡勢力犯罪集團。

稽查隊長自開加油站,不來加油扣車罰款!和妻子都被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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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時任黑龍江省方正縣運輸管理站稽查某隊隊長的叢某濤,與妻子趙某波在方正縣天門鄉經營某源加油站和流動加油車。為增加收入,叢某濤指使加油員趙某光、安某雙對在方正縣營運但不來加油的貨運車車主及司機打電話“催促”,並進行言語威脅。對經“催促”後仍不積極加油的車主及司機,叢某濤便指使稽查某隊原稽查員李某峰、孫某威,採取攔截、罰款、扣押等方式來“警告”車主、司機。

2012年至2015年

該團伙共強迫17名貨車車主及司機加油,強迫交易金額60餘萬元。為索要拖欠油款,叢某濤糾集王某寶強行將一被害人的兩輛貨運車抵押給他人。

2012年至2018年7月

叢某濤在擔任稽查某隊隊長期間,濫用職權,對違章車輛處罰時違反法律法規,擅自突破處罰幅度,降低罰款數額,造成國家經濟損失44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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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縣人民法院經審理:

  • 認定叢某濤犯強迫交易罪、濫用職權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50萬元;

  • 趙某波犯強迫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5萬元;

  • 李某峰、孫某威犯強迫交易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十個月、三年二個月,並處罰金5萬元、4萬元;

  • 趙某光等3人犯強迫交易罪,分別判處一年三個月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並處1萬元至3萬元不等罰金。

宣判後,叢某濤等7名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訴。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記者 王冠

編輯 林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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