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有效減少機動車排氣汙染
持續改善大氣環境質量
從7月1日起
安徽省將實施
新的機動車排放標準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實施國家第六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的通告
為貫徹落實國家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和柴油貨車汙染治理攻堅戰行動計劃,進一步加大機動車汙染防治力度,持續改善環境質量,我省將實施國家第六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自2019年7月1日起,全省所有銷售和註冊登記的輕型汽車應符合或嚴於《輕型汽車汙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六階段)》(GB18352.6-2016)6a階段標準要求。
二、自2019年7月1日起,全省所有銷售和註冊登記的重型燃氣車,須符合《重型柴油車汙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六階段)》(GB17691-2018)6a階段標準要求。
三、本通告所稱的輕型汽車是指最大設計總質量不超過3500kg的M1類、M2類、N1類車輛,重型燃氣車是指最大設計總質量超過3500kg的燃氣車。
四、機動車排放標準6b階段的實施時間,應按照GB18352.6-2016和GB17691-2018規定的時間實施。若國家要求提前實施,將另行通告。
五、凡在2019年7月1日之前(不含當日)已購買(以購車發票日期為準)符合第五階段排放標準要求的車輛,可於2019年10月1日之前(不含當日)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註冊登記手續。
六、各機動車生產和進口企業應當根據本通告,提前組織安排生產和進口計劃。各機動車銷售企業應當在經營場所明示本通告的有關內容,並向購車者告知通告有關規定。
七、車輛是否達到國家第六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可查看車輛環保信息隨車清單,並登錄機動車環保網(www.vecc-mep.org.cn)查詢核實。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日
相關定義解釋說明
一、通告中輕型汽車指最大設計總質量不超過 3500kg(含)以下的載客汽車、載貨汽車(不含三輪汽車和低速貨車)、專項作業車。
二、通告中重型汽車指最大設計總質量大於 3500kg 以上的載客汽車、載貨汽車(不含三輪汽車和低速貨車)、專項作業車。
三、因燃料類型不同,通告中輕型汽車包括汽油、柴油、燃氣和兩用燃料汽車。重型汽車包括柴油、燃氣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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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陽發佈綜合
編輯:阜小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