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迪為鬥氣高速上逼停大貨車,還索要8000元,“路怒症”何時休?

貨車 奧迪 轎車 北晚新視覺網 2019-07-06

高速公路上超車斗氣、惡意逼停前車,還向駕駛員索要8000元人民幣。這是啥情況?

奧迪為鬥氣高速上逼停大貨車,還索要8000元,“路怒症”何時休?

巡查人員迅速趕往現場,發現路邊同時停著一輛大貨車和一輛小轎車,車輛後方未採取任何預警措施。在離大貨車200米距離時,巡查員鳴笛示意。巡查車還未停穩,就見一個人慌慌張張地跑過來呼救:“他們把我逼停了,太危險了,而且還說不給他們8000-10000塊錢,就不給我走。”

“大貨車本來在行車道上,我們準備超車的時候,他故意往超車道上打方向,我們差點要撞上中央護欄。”小車上三名男子說,出於鬥氣,就發生了小車逼停大貨車並向其索要費用的一幕。

巡查員對其進行了安全教育,目前,事件已移交給當地公安機關處理。

延伸閱讀:“路怒症”司機獲刑8年

“路怒症”有時不僅僅表現在情緒和言語,一旦付諸行動,則可能面臨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刑罰。

2013年4月22日18時許,男子張小河駕駛一輛黑色奧迪在北京市海淀區玲瓏路上,與另一男子陳某駕駛的棕色奧迪因車輛併線、晃大燈等原因在相鄰的兩條車道上相互別車。當兩車行駛至慈壽寺橋西行人過街天橋附近時,由於張小河的猛力撞擊,導致棕色奧迪車直接衝過路中護欄,造成對面三輛車連續發生碰撞並起火,事故造成5車損毀、2人重傷、2人輕傷,直接經濟損失達100多萬元的後果。

法院認為,張小河因對他人的駕駛行為不滿,駕駛機動車在城市道路上追逐、別擋他人所駕車輛,致使兩車相撞,車輛失控,造成了嚴重後果。經過一審、二審,法院最終判決被告人張小河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其有期徒刑8年。

來源:綜合錢江晚報 北京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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