囧!貨車司機路邊卸貨 轉眼車被一個醉漢開走了

貨車 攀枝花 皮卡車 刑法 成都全搜索新聞網 2019-04-15

4月13日,記者從攀枝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獲悉一起離奇醉駕案件。一名男子醉酒後竟然開走了停在路邊卸貨的一輛小貨車,直到發生事故後被擋下。

據民警介紹,今年1月19日16時10分左右,趙先生駕駛車牌為川DC9898號輕型普通貨車搭乘妻子到東區瓜子坪陽光馨苑送婚紗照到其父母家中,在搬運婚紗照時,趙某將車停在路邊,車鑰匙也在車裡沒有拿出來。

可等趙先生搬完東西回來,發現車子不見了。事發地附近的監控還原了事情經過。原來,是一名中年男子開走了趙先生的車。

監控顯示,男子開車在狹窄的小區緩慢行駛,在跟一輛出租車錯車後。男子停車下車,但忘了拉手剎,貨車向前溜車撞上了路邊的行道樹。男子隨後繼續駕車往小區外面開,在與一輛皮卡車會車時,刮擦到了皮卡車,皮卡車駕駛員陽某下車查看時,聞見男子渾身酒味,趕緊報了警。

民警趕到現場後,控制住開走別人車子的男子王某。經民警現場對王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其結果為224.0mg/100ml。1月25日,攀枝花市法正司法鑑定中心對王某當天血樣的檢測結果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為258.3mg/100ml,超過醉駕標準3倍多。經查,王某當天中午吃飯時喝下2瓶紅酒後,一時興起,開走了路邊的貨車。據民警介紹,王某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涉嫌危險駕駛罪,攀枝花市公安局對王某採取刑事拘留的強制措施,1月28日,攀枝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三大隊對該起事故作出事故認定:王某負該起事故的全部責任,並賠償相關損失。

4月9日,攀枝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對王某做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行政處罰。

交警提醒,開車不喝酒已是常識,交警對酒駕一貫是零容忍態度。另外特別提醒司機朋友,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車輛,停車時要關鎖好車門,避免引發不必要的麻煩。(記者 付真卿)

原標題:囧!貨車司機路邊卸貨 轉眼車被一個醉漢開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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